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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青政〔2017〕1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4 08:40:50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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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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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青政〔2017〕12号 发布日期 2017-01-24 生效日期 2017-01-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sdaqh.gov.cn/html/2017222/n147918539.html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顺应互联网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加快推进我省“互联网+”行动,促进互联网与各领域融合创新发展,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打造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我国“互联网+”迅猛发展态势为契机,紧密围绕国家大数据与网络强国两大战略,以“宽带青海·数字青海”建设为抓手,跨越式提升全省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水平,扩大各领域信息化应用范围。加强互联网与青海省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的深度融合,突出企业主体地位,营造创业创新环境,积极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带动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构筑社会发展新优势与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优化资源,开放共享。依托互联网的便捷性、开放性,重点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以互联网为平台推动生产生活要素资源集聚,构建合作共赢的开放型产业生态体系,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经济社会运行新模式。

  变革转型,创新应用。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平台作用,推动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创新,促进我省农牧业、工业等传统产业积极与“互联网+”相结合,推动我省融合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产业新增长点。创新网络化公共服务模式,大幅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安全有序,稳步推进。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增强信息安全管控能力,提升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优先发展信息化基础良好、带动能力强、社会影响大的行业与领域,建设一批试点、示范工程。完善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方式,促进市场有序发展,保护公平竞争。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创新和应用更加广泛,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全省宽带和数字化水平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梯次发展格局,省会西宁市争取达到东部发达城市水平,海东市和海西州赶上全国平均水平,其他市(州)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

  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互联网与产业融合更加深化,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现代物流等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推动青海省优势产业提质增效。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蓬勃发展,全省信息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信息消费需求有效拓展,信息消费规模快速增长。

  民生服务普惠便捷。“云上青海”搭建基本完成,社会信用体系更加完善,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保、旅游、体育、文化产业、扶贫等民生领域融合更加紧密,应用更加丰富,服务更加多元。偏远地区农牧民能够享受到更加公平、高效、优质、便捷的社会公共服务。

  发展环境开放创新。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在各领域更加深入,全省互联网融合创新创业环境更加成熟,体制机制更加顺畅,法律体系更加健全,互联网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支撑平台。

  网络覆盖全面提速。“宽带青海”基本建成,光纤到户网络覆盖所有城市家庭,3G/4G网络覆盖城市和热点区域,并实现所有乡镇和主要行政村的延伸覆盖,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和3G/4G普及率赶超全国平均水平,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8%。西宁市广播电视数字化用户逐步实现高清化、互动化,高清互动用户达到60%以上。

  二、重点领域

  (一)“互联网+”创新创业(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各市(州)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省内各高校)充分发挥各市(州)、县(市、区、行委)、省级各类工业园区和大学等责任主体作用,系统整合各类资源,合力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模式,促进社会资源开放共享;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全社会热情和活力,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1。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加快建设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采取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方式,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引进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厂等新型众创空间。率先在西宁、海东等地开展众创空间建设,其他市(州)围绕本地区主导产业和经济发展特点,引进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鼓励全省普通及高职院校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及场地等建设创新创业场所。

  2。完善“互联网+”创新创业公共服务。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众创空间等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投资促进、培育辅导、媒体延伸、创客孵化等专业服务。各级政府建设的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础设施,以及利用财政资金购置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按成本价优先向众创空间的创业企业开放,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优先向创业企业开放其自有科研设施。

  3。营造创新创业社会氛围。实施科技型和高新技术企业“两个倍增”工程和科技“小巨人”计划。建立健全众创空间创业辅导制度,支持社会力量在众创空间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给予各项优惠政策。

  专栏一:“互联网+”创新创业重点工程

  ———众创空间构建工程:率先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工业园区、国家农业园等地建设一批专业化的众创空间,到2020年,全省建成众创空间规模达到50家以上;率先在青海大学等高等院校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及大学科技园、产学研合作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设立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公益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场所。

  ———创新创业绿色通道工程:在众创空间优先实施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小微企业名录,优先开展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创新创业培训工程:鼓励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等省属高校设立创新创业课程,实现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教育率达到100%,支持每年组织1500名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依靠众创空间培育一批专业创业辅导师,鼓励拥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学者优先到众创空间开展辅导活动。

  ———发展开放式创新:鼓励我省优势互联网龙头企业建立服务大众创业的开放创新平台,为创客拓展新思维和新空间;实施互联网创新计划,扶持创新型企业、创业者、大学生开展产品、应用、模式创新,为创业团队和个人开发者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支持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的发展。

  (二)“互联网+”协同制造(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依托地方工业园区建设示范基地,加快重点行业的智能化改造,深化制造企业的信息化集成应用,支持重点项目的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改造,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标准化服务,促进信息产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

  1。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示范基地。围绕信息化助力四个千亿元产业建设,大力推进工业园区特色优势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实现产业集聚创新发展。加快有色金属、盐湖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的智能化改造,推动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

  2。培育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典型企业。规上制造企业信息化集成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在大型制造企业全流程和全产业链的综合集成应用。推动大型制造企业建设与客户电子商务系统对接的网络制造系统,发展以销定产和个性化定制生产方式,促进大宗原材料网上交易、工业产品网上定制、上下游企业业务协同。中小微企业信息化改造提升。支持中小微企业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促进信息服务供需对接、推动软件研发和服务外包、拓展产品销售渠道,提升中小微企业快速响应和柔性高效的供给能力。

  3。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重点项目。支持智能化改造,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智能生产线、数字车间、智慧工厂,实现“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支持数字化改造,推广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制造执行系统和数控技术在制造企业的普及应用,促进研发设计数字化、制造工艺仿真化和生产过程可视化。支持网络化改造,鼓励制造企业开展互联网协同制造和个性化定制服务试点示范,提高制造企业柔性制造能力。

  4。打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科技服务企业面向制造企业,完善“双创”服务体系,实现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制造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微企业,集中提供专业化的公共服务,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营成本,提高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效率。

  专栏二:“互联网+”协同制造重点工程

  ———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化提升工程:提升装备制造业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推进企业/产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引进生产物料自动装卸机器人,实现关键工序自动检测,建成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

  ———化工装备智能化提升工程:依托盐湖集团,继续提高盐湖采盐自动化水平,实现部分关键工序智能化;开发关键工序的智能化检测设备、钾肥生产过程优化控制技术、钾钠镁锂自动分离装备和新型工艺,到2020年建设1条智能化盐湖采盐生产线,培育1个自动化的钾钠镁锂无机盐分离车间。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支持青海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青海省创业创新平台建设,打造一批面向产业集群的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构建数字行业或数字产业。

  ———制造企业服务化转型工程:引导相关企业拓展在线监控诊断、远程故障诊断及维护工控系统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网上支付结算等新业务及产品后市场服务;实施制造业服务化示范企业培育计划。

  ———鼓励引导工程:在高端转变制造和化工装备领域,可尝试在工控系统、智能感知元器件等方面进行重点突破,形成立足青海产业格局、彰显青海特色的智能制造专攻优势。

  ———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和制造企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大中型企业宽带“企企通”工程、工业生产性服务高带宽专线服务,实现工业信息基础设施网络与服务“进企业、入车间、联设备、拓市场”,培育社会化、共享式制造模式。积极引进一批物联网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重点推进物联网与制造企业生产制造系统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两化融合和物联网的综合化标准化体系。

  (三)“互联网+”现代农牧业(牵头单位:省农牧厅、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通信管理局)

  加强农牧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具有个性化、智能化、精准化的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加快构建以大数据应用为基础的农牧业物联网应用平台,构建农牧业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全面提升青海省农牧业服务水平。

  1。构建农牧业信息化服务体系。深化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按照“平台上移,服务下延”的原则,构建全省统一的农牧业综合服务云平台,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示范,为农牧民及各类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信息应用一站式服务。完善农牧业科技创新三级平台,建立健全农技推广新机制,促进现代科技与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强化农牧业信息技术人才培训,建立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员、乡村草场管护员、农技推广员、动物防疫员及信息服务员等为一体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实现乡村信息服务点全覆盖。重点建设以主动推送为核心的农牧业生产、农产品营销为一体的全程智能化服务平台,为我省绿色生态农产品从生产管理、质量监管到市场交易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信息服务。探索建立公益性服务与市场性服务优势互补、成龙配套的新型农牧区信息化服务体系。

  2。搭建农牧业物联网应用平台。围绕藏羊、牦牛、枸杞、沙棘、中藏药材、藜麦、果蔬、花卉、饲草料等高原特色产业,建设一批智慧农牧业示范园区,加强智慧生态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在设施农业控制、大田种植管理、畜禽水产健康养殖、草原生态保护监测、农畜产品营销、动植物疫病远程诊断等重点领域率先开展农牧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实施基于互联网的智能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农机定位耕种、病虫害远程诊断等精准化作业,推动饲料精准投放、疾病自动诊断、种养业废弃物自动回收等智能设备的应用普及。

  3。构建农牧业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强化省、市(州)、县(市、区、行委)、乡(镇)、村五级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分类搜集,推进生产要素、资源与环境监测、农产品供给需求、建设项目管理等农牧业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基于青海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库,构建青海省农畜产品安全信息数据仓库,实现青海绿色生态农牧业全过程、全方位信息服务、加快建设农牧业遥感中心,构建农牧业大数据分析系统,健全12316信息服务、农牧业

  综合执法、农牧业建设项目管理、农牧区产权及资源信息查询、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等应用系统,强化农情调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农牧业行政管理在线化和数据化,促进智慧农牧、掌上农牧快速发展。完善信息采集、分析、发布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专栏三:“互联网+”现代农牧业重点工程

  ———农牧区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研发建设农牧业生产信息主动服务平台,提供产前农业技术指导、产中生产管理以及产后交易等服务;依托利用“基于地理信息的农业生产主动服务系统”、“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特色农牧产品质量追溯服务系统”、“特优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系统”等开展农牧业信息化服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溯源体系建设工程:搭建具有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与食品溯源认证功能的青海特色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平台,重点扶持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三品一标”的网上销售及规范化管理,提升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农牧业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建立面向农牧民的信息化服务平台,为农牧民和农村经营主体提供包括农业科技、健康卫生、数字教育、农村气象、农村事务等服务。

  (四)“互联网+”普惠金融(牵头单位:省金融办、人行西宁中心支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网信办)

  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鼓励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建立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人民群众的金融服务需求。

  1。推动互联网金融模式应用。开展股权众筹融资、网络借贷等金融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我省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产品、技术、服务创新,发挥协同创新效应,打造互联网金融产业链。结合我省实际,开发具有针对性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推动互联网金融在农牧、交通、旅游、教育、医疗、社区等领域的创新应用。鼓励支持保险公司、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和科技企业共同探索科技保险产品创新机制试验。

  2。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水平。推进青海省互联网金融业务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支撑。推进提升金融信息化服务普惠水平,发挥网络借贷平台融资便捷、对象广泛的特点,引导其缓解小微企业、农户和各类低收入人群的融资难问题。发挥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持作用。建立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特征相适应的风险控制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良好的金融产业生态环境。

  专栏四:“互联网+”普惠金融重点工程

  ———移动金融惠民工程:加大移动金融技术创新力度,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安全单元(SE)、支付令牌化等创新技术,进一步提升金融IC卡与移动金融近场支付非接交易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实现融合发展。扩大移动金融支付能力和服务范围,采用安全可控技术实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金融服务全省覆盖,创新有针对性的、不同层级的、便民惠民的移动金融服务模式。

  ———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工程:以“信用青海”为建设要求,推动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对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设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制度,支持具备资质的信用中介组织开展互联网金融企业信用评级,强化失信惩戒机制。

  (五)“互联网+”智慧民生服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省体育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网信办)

  利用互联网高效、便捷的优势,采集各领域生产生活信用信息,完善青海省信用体系,发挥互联网在医疗、社保、社区、旅游、文化消费、体育、教育等领域的创新推动作用,建设诚信社会、提升民生服务水平、创新民生服务手段,便捷民众服务获取,推动省内民生服务线上线下互动融合。

  1。以互联网新手段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围绕“信用青海、和谐青海、法治青海”建设目标,完善地方、行业信用信息库建设,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建设。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契机全面推进青海省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与政民交流渠道,完善政务诚信建设。加强工商、税务、政采、金融、电商、交通等领域信用信息共享互通,实现政府信息与企业信息的有效衔接,降低省内商务交易成本,推广商务诚信。加强诚信信息在医疗、教育、社保、劳工等与民生息息相关领域的采集与应用,完善“黑名单”或惩戒记录信息,营造社会诚信环境。推进“天平工程”与“阳光执法”建设,加强公检法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借助互联网技术创新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新手段,提高司法公信力。

  2。以互联网医疗新服务模式普惠民众。建设完善全省医疗信息化体系,构建跨行业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业务平台,实现“六网合一、一卡就医”,推动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实现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化纵向互通、横向协同。增强医疗信息化服务能力依托互联网推进健康大数据应用,积极实施“互联网+”医疗服务,以青海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等为核心打造远程医疗平台,推动预约诊疗、远程查询、远程监护、双向转诊、诊间结算等服务。夯实医疗信息化支撑基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远程会诊网络建设,将“信息直通车”通到中心卫生院,推动全省90%以上的市(州)、县级综合医院建立远程会诊系统。优化医疗信息惠民服务,开展面向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的预约挂号、妇幼保健、计划免疫、慢性病管理、医疗费用支付与查询等业务系统的线上线下服务。完善全省医保服务监控体系,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数据采集和分析,强化对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控。在推进全省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基础上,运用信息化手段,支撑开展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按定额付费的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

  3。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推动“金保”工程,形成覆盖全省、面向市民多领域广泛使用的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体系与运行管理机制。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一体化信息网络系统,加强医保待遇、就医管理的统一,进一步完善省内跨统筹地区就医结算;规范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探索跨省即时结算,推动实现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推动人才档案电子化,提升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分析决策能力,拓展就业信息服务渠道,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失业监测及失业预警机制。拓展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功能和应用领域,借助银行、医院药店服务渠道,探索接入其他社会服务渠道,支持开展持卡缴费、持卡领取待遇等业务。

  4。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动全省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全覆盖,打造“市(州)—县(市、区行委)—社区(网格)”三级纵向管理。支持西宁、格尔木等有条件的城市率先开展网格化管理试点,以西宁智慧社区、格尔木智慧社区等示范项目为重点,打造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进社区政务、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和互动交流一体化。推进基于互联网的有线电视网与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相融合,推动智慧社区建设多渠道发展。在社区安防、信息发布、社区智能停车等领域推进物联网应用。开展智能家居系统建设,推广智能冰箱、网络电视、智能空调等智能家庭应用。以西宁、海东养老服务示范基地项目为依托,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逐步建立覆盖区、街道和社区的三级虚拟养老院系统。

  5。发展特色旅游服务新业态。积极运用“互联网+”构建青海“一圈三线三廊道三板块”旅游发展格局。把握“一带一路”战略与对口援青契机,扩大青海旅游品牌影响力,加强援受双方生态旅游交流合作。加快建立集交通、气象、治安、客流信息等为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尽快实现景区门票、住宿餐饮、旅游购物、汽车租赁等在线预定和支付。建立旅游公共微信平台,及时发布旅游信息,接受游客投诉建议。加强与互联网公司、金融企业合作,发行实名制国民旅游卡,落实法定优惠政策,实行特惠商户折扣。完善青海旅游咨询网、青海旅游政务网等综合旅游服务平台。推动构建基于互联网的旅游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一批智慧景区,力争到2020年,西宁、海东以及纳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格尔木、贵德、共和实现智慧旅游;积极推进旅游应急指挥、景区客流动态监测系统建设,所有三星级以上饭店和4A级以上景区、旅游集散中心等主要旅游场所实现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信息推送等,提升旅游服务信息化水平。

  6。培育青藏高原信息消费文化。以文化产业园为平台,重点培育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新媒体等新型文化产业,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依托上海文化传媒优势,延伸优化青海文化产业链。鼓励企业生产网络新闻出版、社交、文学、影视、动漫等文化产品。以青海省省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依托,建立青海省昆仑文化旅游地理信息综合平台,实现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数字文化馆的集成综合展示。加快推进具有青海省少数民族特色内容的网站建设,丰富具有民族特色的信息消费内容。鼓励云藏藏文搜索引擎等民族语言软件产业发展,支持昆仑文化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民族图书数字化平台建设。

  7。进一步推进体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智慧体育”建设,发挥体育“健群”功能,开发公共体育服务平台,及时提供公益信息服务,逐步实现跨部门跨行业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构建智慧型全民健身服务综合体,提升健康运动网络服务水平,通过线上、线下无障碍互动,为社区、家庭及个人在互联网健身方面提供健康运动服务,健全体育咨询服务评价和管理体系。打造体育营销和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抢渡黄河极限挑战精英赛、国际高原攀岩精英赛等赛事运营平台,驱动体育资源的重新配置。

  8。以新技术支撑教育均衡化发展。加强各级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三通两平台”工程及“3134”试点项目,重点加强宽带网络校校通。多渠道推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构建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融合共享。推动“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课堂”三个课堂建设,探索以“互联网+”为标志的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名师工作室、网络工作坊等新型交流方式,组织教师开展网上教研、视频课堂及互动观摩,提高教学质量。推广微课、慕课等互联网在线教育新模式,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加快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丰富和完善教育统计基础数据库,为教育监管和科学决策提供服务。积极发展在线职业教育培训,推动城乡继续教育和终身网络教育体系建设,打造学习型社会。

  专栏五:“互联网+”智慧民生重点工程

  一、社会信用体系重点工程

  ———建设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纵向贯通,与省各有关部门、机构平台横向联通。建设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开展红盾网剑等专项行动,加强网络

  交易行为监管。加快“信用青海”网站建设,实现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

  二、医疗领域重点工程

  ———医疗信息化体系建设工程:建设人口健康信息资源开放平台,促进卫生、人社、民政、人寿、人保大病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及药品监督“六网合一”建设。完善省级人口健康云数据中心,集合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医疗服务资源等数据。基于省级人口健康云数据中心,搭建医疗健康大数据平台,开展医疗健康大数据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

  ———远程医疗建设工程:延伸远程会诊服务范围。将现有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远程会诊信息平台延伸到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具备条件的其它乡镇卫生院;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远程会诊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加强远程会诊信息化建设,开通双向转诊网络系统,建立以远程会诊系统为基础的网上绿色转诊通道等方式,促进分级诊疗信息化。

  ———“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改造优化诊疗流程,开展移动支付和在线预约诊疗、医疗咨询、转诊服务。鼓励第三方企业汇聚医疗机构、药房及线上药品电商平台,建立“虚拟药房”,基于患者电子处方审方配药,物流单位送药上门或患者到就近社区取药。

  三、社保领域重点工程

  ———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推进“一人一卡”、“一数一源”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全省统一的个人身份认证平台,提升社保卡的互联网应用能力。整合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等人力资源基础信息,建立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库和管理平台,实现就业创业服务、社保服务、人才服务、认证服务等渠道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建设工程:推进和完善省内医保联网结算系统建设,在此基础上对接全国各省社保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系统,打造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管理系统,实现医保数据跨省交换、传输和资金结算功能。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工程:充分利用青海省金保工程现有基础,部署可支撑全省50万人参保、数据省级大集中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以及1个省本级、8个市(州)、46个县(市、区、行委)业务经办服务点,全面满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在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宏观决策等方面的要求,实现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的整合联动。

  四、智慧社区重点工程

  ———格尔木智慧社区“两平台两系统”建设工程:①“两平台”:一是打造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整合现有城管综合执法平台,整合社区街道管理和服务运行的关键信息资源,建设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二是打造智慧物业管理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智能停车等社区服务;②“两系统”:一是建立完善的社区安全防范系统,依托格尔木市“天网”工程,为社区居民提供视频监控、电子巡更、门禁管理等服务,建立快捷联动的社区安防体系;二是建设智能家居系统,打通从前端光伏企业等新能源供应链到后端智能家电供应商的全流程服务体系,实现远程抄表、节能控制、智能照明等综合应用。

  五、旅游领域重点工程

  ———加快完善综合旅游服务平台工程:加快建立集交通、气象、治安、客流信息等为一体的旅游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完善青海旅游咨询网,加强旅行团报名、景区网络订票、机票酒店预定等电子商务功能,进一步实现在线旅游咨询、游客投诉反馈等公共服务功能;加快完善青海旅游政务网,加强对旅游信息数据的管控。

  六、文化领域重点工程

  ———推进昆仑文化旅游平台建设工程:完成省内文化旅游资源的采集、整理、加工、入库、展现。建立青海省昆仑文化旅游地理信息综合平台,实现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数字文化馆及数字景区的集成综合展示;完成平台WEB网站和手机APP应用的开发以及优化调整,完成与景区视频监控等系统对接。

  七、体育领域重点工程

  ———体育信息化提升工程:建立全民健身电子地图平台、健身圈移动应用、微信等公共体育服务平台,合理利用公共服务平台接口,开展信息分布、场馆预订、召集球友、预约健身教练、赛事报名、体育商城等服务;积极促进康体结合,支持健康科技企业发展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智能可穿戴设备,开发康体领域的移动互联网APP。

  八、教育领域重点工程

  ———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深化教学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三通两平台工程: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基本实现所有地区和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的全面覆盖,各级各类学校通过“无线校园”建设普遍具备网络教学环境和备课环境,城镇学校班出口带宽均不低于10M,有条件的农村学校班出口带宽均不低于5M,有条件的教学点接入带宽达4M以上;

  ———教育信息化“3134”试点工程:在全省实施3个区域、10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0所特色高中和4个专项应用试点,探索教育信息化环境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与应用、教育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的发展路径和方法。

  (六)“互联网+”智慧交通物流(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邮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青藏铁路公司、青海机场有限公司)

  加快互联网与交通运输领域的深度融合,通过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等互联网化,推动多种交通方式信息互联互通,显着提高管理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

  和科学治理能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物流供需信息对接和使用效率,构建物流信息互联共享体系。鼓励大数据、云计算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建设智能仓储体系,优化物流运作流程,提升物流仓储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转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1。提高交通运输智能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全省智能化交通系统与智能化交通管理体系,将西宁打造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综合交通枢纽,将格尔木打造成我国西部重要的区域交通枢纽。加强对公路、铁路、民航、陆港等交通运输关键设施的信息采集,推动跨地域、跨类型交通资源互联互通。强化交通运输信息共享,完善交通运输监管体系,推进公路、铁路、民航等监管系统全省联网,实现对重点道路和交通运输工具运行状况实时监控。推进交通行政执法平台、交通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和应用,切实提高交通运输治理能力。提供基于互联网的便民出行服务,构建交通运输信息服务系统,向全社会提供智能疏导、不停车收费等出行服务,完善公路客票联网售票系统。

  2。加强现代物流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国家物流公共信息青海服务平台,推动交通枢纽、物流园区、经济园区、重点企业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本省物流龙头企业搭建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并与国家及行业信息平台对接整合,实现物流服务信息高效匹配,共享发展。推进提升曹家堡综合保税物流中心(B型)、朝阳现代生活资料物流园、格尔木综合物流园、恰不恰农畜产品物流园等一批物流园区现代化信息服务水平,依托物流信息平台促进青海乃至西部工业物流、商贸物流及农副产品批发物流发展。

  3。完善智能物流仓储配送服务体系。支持大中型物流企业建设“仓储+配送”于一体的物流配送云服务平台,推动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协同发展。鼓励运用物联网感知与大数据技术建设智能仓储体系,鼓励物流企业在装载卸货、分拣包装、条码印刷等环节应用智能化技术与装备提高作业效率,提升物流仓储信息可视化管理能力与运管水平。在海东市试点推进物流业务协同、通关电子化管理,推动物流追踪与物资管理、智能调度与高效储运等新技术应用,普及数字终端设备、条码技术和电子订货系统。提升物流配送智慧水平,大力推广大数据、云计算、无线射频识别、二维码、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物流企业中的应用,加强物流车辆定位管理,优化配送路线和运力。

  4。探索发展青海省物流新模式。从青海省情实际出发,依托互联网技术,推动全省物流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扩大资源配置范围,提升资源配置有效性,提高本省物流效率。加强省内物流基础数据采集整理工作,推动物流数据与物流平台、政府部门的对接共享。探索以物流企业联盟方式带动中小物流企业发展,加强整合中小物流公司分散的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资源,降低物流成本开销,提升物流服务效率。依托“一带一路”战略加强同长江中下游经济带省市的物流合作,整合对接各方资源,共同打造具有高速铁路通道、通关、保税、分拨、贸易、电子交易、投融资、综合信息服务、冷链、旅游等功能的物流产业综合平台。

  专栏六:“互联网+”智慧交通物流重点工程

  ———交通资源信息共享互通工程:推进西宁、海东、格尔木等重点区域干线公路信息化、网络化升级改造,促进交通要素资源在线共享;进一步提高农牧区班车客运的通达深度和网络化水平,推进西宁、海东、德令哈、格尔木等城市公交向城乡结合部拓展延伸,促进城乡客运信息有效衔接。

  ———便民出行工程:在西宁火车站等交通枢纽节点,推广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道路流量实时监测与引导、智能泊车等服务;推广普及市民“全省交通‘一卡通’”工程。推进城市公交智能化,提升公众出行信息服务质量应用,鼓励互联网平台为民众提供路况查询、路线规划等出行服务;完善跨区域重要节点的ETC车道覆盖,实施ETC全国联网工程,逐步建设城市停车场及居民小区ETCP智能停车管理系统。

  ———物流行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工程:支持骨干物流企业和第三方机构搭建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引导企业自建物流信息系统和第三方物流信息系统接入,鼓励中小型物流企业利用省、市级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快速搭建自有服务平台;建设国家物流公共信息青海服务平台。

  ———青藏高原东部国际物流中心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支持鼓励远程货运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安全提醒、信息服务等车载装备;三级以上客运站安装“三品”检测仪、安检门;班线客车、旅游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动态监控系统。

  ———国家层面鼓励推动交通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智能仓储和协同配送工程、物流行业管理提升功能等。

  (七)“互联网+”电子商务(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牧厅、省质监局、省国税局、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宁海关、省通信管理局、省网信办,各市(州)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深耕新常态下互联网商务创新模式,以各省市对口援青为契机,结合我省农畜牧业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社区电商和跨境电商,积极引入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深化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拓展新领域、催生新业态,促进我省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1。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以农村信息化综合示范省及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为契机,依托青海省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及青海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县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乡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和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构建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全省农牧区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全覆盖。鼓励电商、快递物流、金融、教育培训等企业和单位整合农牧区现有资源,强化服务能力,延伸业务半径,进一步完善农牧区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对口援青省市阿里巴巴集团、苏宁云商、京东世纪商贸等国内知名电商企业现有资金、技术、渠道等资源优势,强化省内电商企业、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牧民合作社等电商营运能力,补充和完善我省农畜产品上行渠道。鼓励中小企业、农业科技园区面向个性化、定制化消费需求,创新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推广以销定产模式。

  2。推动社区电商发展。以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区建设为重点,以居民生活需求和消费习惯为导向,整合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和社区周边商业实体资源,建设社区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构建线上线下互动融合,涵盖购物、休闲、养老、家政、物业、文化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线上下单、现场体验、便捷支付、网订店取、配送到家的“一站式”服务,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商圈。

  3。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引进培育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应用企业提供全方位配套服务。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外向型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拓展营销渠道,加快品牌建设,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模化、集群化、规范化发展。以对外贸易“单一窗口”和口岸体系建设为契机,加快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关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试点工作。推动阿里巴巴一达通外贸服务平台落地青海,设立分支机构,为我省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提供交易、通关、退税、结汇、物流、融资等综合服务,助力我省企业特色产品走出去。4。拓展行业电商应用。鼓励省内煤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盐湖化工等重点企业基于工业云平台构建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推动本土传统优势商贸企业与电子商务融合转型,加快商贸服务业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鼓励省内大型实体零售、餐饮、旅游、住宿等商贸企业利用互联网向智能化、多样化商业服务综合企业转型,由商品销售为主转向“商品+服务”并重。

  专栏七:“互联网+”电子商务重点工程

  ———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程:大力支持县城电子商务发展,打造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综合配套、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特色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工程:支持省内企业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青海特色馆”,打造以昆仑玉、牦牛肉、枸杞、辣椒、沙棘、青稞、马铃薯、油菜、蚕豆等青海名优特产品为主的特色电商交易平台,将我省特色产品推向全国。

  ———行业电子商务建设工程:积极推进省内煤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盐湖化工等行业企业,依托产业优势,打造集采购、设计、生产、销售、物流等全过程的行业性电子商务平台。

  ———跨境电子商务“要地”建设工程:加快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简化通过流程,提高通关效率,并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

  ———电子商务示范试点工程:以信息消费试点城市、智慧城市、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重点支持培育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示范项目。

  (八)“互联网+”绿色生态(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气象局,各市(州)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建立覆盖主要生态要素的资源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信息数据共享与开发利用,提高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推动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平台,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1。夯实资源环境动态监测能力。夯实生态保护和建设基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整合汇聚生态环境大数据,强化对各类生态要素的动态监测。建立覆盖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天地一体化”生态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对全省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要素监测点位进行优化布局,扩容改造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传输网络,积极进行生态环境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不断研究和促进大数据创新应用,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围绕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加强“一园三区”等重点区域水资源日常监控及保护,以信息化手段和精准数据分析提升环境影响评价准确度,支撑“三同时”制度实施。

  2。推动智慧生态技术在生态保护中的应用。依托物联网、海绵城市等技术,积极开发利用微咸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实施再生水利用工程。推进智慧城市绿色建筑,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立环境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统一数据交换标准,推进环境信息公开,逐步实现对环境数据的统一管理和深层次利用。加强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青藏高原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及适应性研究和科学评价工作,开展地理省情常态化监测,以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建立涵盖生态环境、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林草资源等领域的开放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高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

  3。完善废旧弃物回收利用及在线交易系统。健全再生资源利用体系,构建起集回收、拆解、分拣、加工、交易于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以西宁市为示范的垃圾分类示范区,完善废旧弃物分类,创新再生资源模式。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各类产业园区废弃物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现有骨干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转型升级,构建区域性产业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系统。

  专栏八:“互联网+”绿色生态重点工程

  ———地理生态信息平台与系统建设工程:整合各类环境地理信息资源,以云计算技术为基础,建立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与资源共享平台,提供“一站式”地理信息服务;建设省级环境地理系统,整合改造环保专题信息资源,推动北斗导航应用,拓宽地理信息服务市场,为上层环保业务信息系统和终端用户提供空间信息服务;建设生态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整合各类环境数据,依托大数据实现深度应用。

  ———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完善工程:完善扩容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实现州(市)到省环保厅100M带宽MSTP方式组网,县(市、区、行委)到州(市)30M带宽MSTP方式组网;完成全省约1000个生态环境监测站点接入数据传输业务专网,实现站点不小于30M带宽MSTP方式接入专网。基于该网络建设集生态环境监测保护功能于一体防灾减灾指挥系统。

  ———青海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和应用体系:建立青海省生态环境数据汇交、共享管理平台与生态环境监测信息感知体系;建设生态环境监测云服务平台和大数据平台,提高数据分析、预警、多维可视化等服务能力。

  ———三江源数字生态监测示范工程:围绕各类生态环境监测、保护,通过互联网技术,将无线传感网络技术运用到艰难环境监测中,充分发挥其互联网特性,提高生态监测实时性、可靠性,扩大生态监测范围;重点推进水资源、大气环境监测试点示范项目。

  ———环湖地区生态环境监测工程:以青海湖信息化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为基础,结合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与草原管理各个环节深度融合,强化生态环境监测与保护功能。

  ———环保监管与宣传教育平台工程:完善网络环境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平台,鼓励公众利用网络平台对环境保护案件、线索、问题进行举报,构建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利用网络平台宣传环保理念、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九)“互联网+”智能能源(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依托互联网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创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节能减排。推进综合能源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促进能源接入转化与协同调控设施建设,鼓励依托智能电网发展家庭能效管理等新型业务。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

  1。推动可再生能源生产智能化。鼓励建设智能风电、智能光伏等设施以及基于互联网的智慧运行云平台,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智能化生产。鼓励用户侧建设冷热电三联供、热泵等综合能源利用基础设施,提高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化石能源的协同生产,推动对散烧煤等低效化石能源的清洁替代。建设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计量、交易、结算等环节的接入设施与支持系统。

  2。构建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建设智能电网,并推动其与热力管网、天然气管网、交通网络等多种类型网络互联互通。

  促进能源接入转化与协同调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不同能源网络接口设施的标准化、模块化建设,支持各种能源生产、消费设施的“即插即用”与“双向传输”,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及多元化负荷的接纳能力。

  3。推动电网与通信基础设施融合。在省内推广应用智能电表,加强智能楼宇建设,建立绿色、节能建筑监管平台。依托智能电网,发展家庭能效管理等多种新型业务,实现家庭能效分析评估、能源使用可视化管理、用能情况分析、家电运行控制、节能目标预测与控制、用能优化策略和能源管理决策支持。加强能源系统与信息化系统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建设,推广4G无线通信、电力载波等通信新技术在智能电站的应用。

  4。培育能源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培育绿色能源灵活交易市场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以混合所有制、独资等形式投资成立新的发售电主体,吸纳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引导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节能服务公司等提供售电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发展省内能源互联网新业态,鼓励江浙等发达省份的先进能源生产与服务企业投资建设面向风电、光伏等能源大数据运营平台,为能源资源评估、选址优化等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专栏九:“互联网+”智慧能源重点工程

  ———流域风水光互补项目工程:在海南州共和县塔拉滩建设龙羊峡水光互补三期55万千瓦并网光伏电站;依托黄河上游班多、羊曲、茨哈峡水电站推进水光互补项目建设。

  ———青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在全省开展新能源汽车应用试点,力争将西宁、海西州、海东市等城市纳入新能源试点;打造绿色循环低碳公共交通运输体系,政府采购和公务车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汽车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认识。

  ———青海能源产业示范基地工程:在全省开展建设能源互联网研发和示范基地以及高科技产业园区,开展创新技术和模式示范,构建能源流、信息流、业务流广泛互联的能源优化配置和智慧公共服务网络,创新电网运营服务模式。加强与上海市在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投资合作与技术合作。

  ———青海绿色能源交易平台工程:在全省开展建设基于互联网的绿色能源灵活交易平台,鼓励风电、光伏、水电等绿色能源与电力用户之间开展直接交易;挖掘绿色能源的环保效益,打造特殊的能源衍生品,面向不同用户群体提供差异化的绿色能源套餐;发展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绿色证书交易与结算模式,实现绿色证书的证券化、金融化交易,培育第三方运维、点对点能源服务等绿色能源生产、消费和交易新业态;落实对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优先发电制度和发电量的全额保障性收购。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网络体系建设工程:以海北藏族自治州西海镇光储一体化电动汽车充电站为试点,逐步在西宁市、青海湖等核心地段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建设充电桩网络预约平台,提升多地点、多充电桩的智能调度与分时利用水平。

  (十)“互联网+”政务服务(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格尔木市政府)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提升“放管服”工作水平。建设全省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系统综合办公业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着提升,政务信息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开发、共享和利用。建设“和谐青海政务云”,实现政府部门数据的有序开放。政府系统办公业务协同运行,政府科学决策和管理的信息化能力明显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全省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切实提高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1。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进一步规范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大力推动部门政务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网络的迁移对接,分步推进政府部门应用系统向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集中汇聚部署。统筹管理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组织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换目录和信息资源共享相关标准规范,建设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基础数据、电子证照库、统一身份认证等基础数据库。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政务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全省统一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推进各业务部门应用系统与共享平台的对接,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构建政府统一数据开放平台,优先推动医疗、卫生、环境、交通、旅游、文化、质监、气象等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推动电力、燃气、通信、广电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开放其履职过程生成的数据资源。积极推动运用大数据技术在重点领域探索数据分析应用与决策支撑。

  2。建立便捷普惠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进一步理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体系,建立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各级各类政府网站信息共用、服务互通、更新联动和回应协同,开展市(州)、县两级部门政府网站向市(州)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迁移工作,逐步将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纳入统一的管理平台。构建全省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强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运行,逐步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新型政府服务模式,逐步实现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形成全省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创新网上政务服务模式。积极利用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第三方服务平台提供多样化的便民服务。

  3。构建高效的政务协同办公体系。全面深化全省政府系统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应用,推行电子公文一体化交换。推行全省政府系统电子印章统一授权和省、市两级管理工作,推进电子印章规范化、法治化管理进程。拓展深化政府网上办公水平,建立覆盖政府各部门、连通省、市(州)、县(市、区、行委)的网上行政办公系统,全面实现日常办公信息化。整合各部门的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建立多部门并联审批和各级政府联动办事的工作机制,提高政府整体协同效率,推动政府办公模式向云端化、移动化发展。

  4。加快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建设。以我省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格尔木为基础,率先开展“一号一窗一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升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整合构建综合服务窗口,完成自有政务服务流程的梳理、简化和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依托互联网向偏远地区延伸政务服务,方便农牧民不进城即可办理一般行政服务事项。推动跨市跨省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未来初步实现与其他信息惠民试点城市间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专栏十:“互联网+”政务服务重点工程

  ———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工程:完善全省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完成电子政务内网省政府网络中心和安全体系建设,实现与国家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实施电子政务外网省级千兆骨干网络提升工程,扩大网络覆盖范围,延伸至镇、村、街道及社区;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业务专网向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迁移对接,促进网络整合。

  ———“和谐青海政务云”工程:学习借鉴上海市在“放管服”方面的优秀经验与做法,构建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形成内部专有云平台和对外服务公有云平台的混合架构,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基础云服务;建设适应省、市(州)两级电子政务需要的云平台和灾备中心,推动各级机关已建业务系统向政务云平台的迁移整合,逐步减少各部门自建数据中心。

  ———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工程:编制政府信息资源开放目录,有序推进政府数据对外开放和社会化开发利用。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推动基础信息资源库分别在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平台上部署;围绕重点应用领域,开展基础信息资源应用试点。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网站群体系,完成市(州)县两级党政部门、省直各部门所属单位网站向上一级政府门户网站的迁移;推动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网建设,建设完善省、市(州)、县一体化的行政权力事项库和公共服务事项库,对标先进省市建设网上政务大厅,与各部门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对接;构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向纵深推进;创新服务手段和载体,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十一)“互联网+”“云上青海”与大数据应用(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办公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旅游发展委、省网信办、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广电局、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充分依托青海省地理条件优势,打造“立足青海、辐射全国”的云计算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提升“云上青海”的云计算服务能力。完善省内各城市群、农牧区的移动通信、宽带网络等互联网络、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云计算与大数据应用的基础支撑。

  1。培育和打造立足本省、面向全国的云计算数据中心与灾备中心。依托青海省地域辽阔、气候冷凉的优势,重点在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建设大中型云计算数据中心,升级现有小型数据中心,积极引进大数据挖掘、分析、备份技术和装备。鼓励省内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购买数据中心服务。积极与国家部委、大型企业对接,引进国家基础数据库入驻,支持全国首个藏区应用级灾备中心升级扩容,将我省打造成面向西北地区乃至全国的数据和灾备中心。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西北地区领先的数据资源备份中心,建设纵向服务省内、横向链接西北、辐射全国及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的青藏高原信息港。

  2。加快推进云计算和大数据服务。推进“云上青海基础支撑”加四大“云朵”应用为一体的“1+4”云平台建设,增强云计算服务能力,强化云计算在电子商务、工业制造、交通物流等行业的融合应用,加强同对口援青地区在上述产业的深度合作,提升产业附加值。围绕大数据中心建设和产业链培育,引进大型数据服务企业落户我省,积极引导企业承接大数据外包业务,构建外包服务平台,形成丰富的大数据服务解决方案。推进高端产品制造与大数据应用服务互动发展,形成上下游产业集聚发展新格局,争取建成全国重要的区域性大数据应用省份。提升大数据服务能力,整合政府各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形成公共信息资源池。通过大数据分析应用、挖掘处理,满足数据应用、预测预警、辅助决策和应急指挥需求,带动大数据增值性、公益性开发和创新应用。

  3。完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以西宁和海东光网示范建设为重点,推进全省光网城市建设。实施“光进铜退”工程,新建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等建筑群全面实施光纤到户,加快既有小区光纤改造升级。持续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其与水、电、公路等项目同步规划和建设。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与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统筹省内电信传输网和广播电视传输网建设升级改造工作,提高三网融合业务支撑能力。

  4。优化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构建青海省东部城市群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县城多层次无线宽带发展布局。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统筹3G/4G发展,实现乡镇及人口密集的行政村无线信号全面深度覆盖,在城镇热点公共区域推广无线局域网(WLAN)接入。以西宁市为中心、辐射海东地区东部打造“宽带无线城市群”,分区域、分场景进行差异化网络建设。超前布局第五代移动通信(5G)、NGB-W等新一代无线网络。

  5。推动农牧区宽带建设。完善数字化大容量高速通信网,采用多种接入方式,形成覆盖区域广、快速便捷的农牧区信息服务通道。加强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建设和运行维护,在全省各行政村适时开展农村牧区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示范村建设和评选工作。

  6。推进宽带数字集群专网建设。满足政务管理、公共安全、应急通信等对宽带多媒体集群业务需要,支持1447MHz—1467MHz频段宽带数字集群专网系统建设。满足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等)、电力、石油、光伏等行业专用通信网和公众通信的应用需求,支持1785MHz—1805MHz频段TDD方式无线接入系统建设。

  专栏十一:“互联网+”“云上青海”与大数据应用重点工程

  ———大数据中心建设工程:依托青海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企业大数据服务中心和清华大学青藏高原大数据中心;积极推动和引进通信业、金融业和保险业等大型数据灾备中心落户我省;建设装备制造大数据平台。争取到2020年,在西宁周边地区建成2个以上大数据中心,2个左右数据灾备中心和1个装备制造大数据平台;到2025年,在格尔木地区建设2个以上大数据中心和2个以上数据灾备中心。

  ———云计算服务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工程:推进“和谐青海”政务云、“活力青海”产业云、“幸福青海”民生云、“大美青海”生态云四朵云工程,升级青海政务云平台,打造工业园区服务云平台,搭建民生应用云平台,建设绿色节能数据中心。

  ———西宁、海东光网示范工程:加快有线电视双向网改造进程,实现FTTH覆盖青海省所有城市家庭,商务楼宇实现千兆到楼;西宁宽带网络水平力争达到东部发达城市水平,海东建成我省中小城市“光网城市”样板工程。

  ———“宽带无线城市群”工程:推进4G网络在省内市(州)府所在城镇的覆盖;建设无线城市公共接入平台,以统一的门户提供多种信息服务;在城镇热点公共区域推广免费无线局域网(WLAN)接入。

  ———宽带无线网络优化工程:统筹规划3G、WLAN以及4G网络,加强3G网络对我省农牧区的深度覆盖;推进数据流量热点场所WLAN网络建设,加强人流量密集区域(西宁市核心商业区、大中专院校以及青海湖、塔尔寺等着名旅游景点)的WLAN热点覆盖及承载能力;中心城市布局4G+载波聚合技术,进一步提升4G网络覆盖率,实现精确覆盖。

  ———农牧区宽带建设工程:在全省自然地理条件、人口聚集性方面有代表性的行政村分别选用光纤、3G网络、WLAN网络、卫星宽带等技术制式,开展农牧区宽带示范工程;在广大农牧区、举办重大赛事的环青海湖地区优先部署3G/4G网络。

  ———骨干链路优化工程:丰富省内干线网络光缆路由,改进完善青海通往北京、上海、广州、西安等核心城市的光纤宽带通道;优化通往陕西、新疆、西藏、贵州、甘肃、宁夏等周边区域的链路网络,提升数据中心周边辐射能力。

  (十二)“互联网+”精准扶贫(牵头单位:省扶贫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金融办、省旅游发展委、省供销社、省通信管理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

  加强互联网对扶贫工作的支撑作用,发挥互联网在信息采集、汇总、分析等方面的优势,提升扶贫精准度;发挥互联网平台的纽带作用,拓展扶贫新手段、新思路。

  1。提高扶贫精准度。以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工作重点,依托青海省扶贫开发综合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全省农村、农业、农民各项数据和信息的采集工作,摸清“贫困家底”、进行精准识别。构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动态管理系统,实现对扶贫对象、贫困类型、贫困规模等信息的动态、分类管理,同时为农牧民提供先进的生产技术方案和精准的市场供求信息,进一步提升农村贫困户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增收能力。

  2。创新精准扶贫新局面。利用“互联网+”开展电商扶贫试点,推动扶贫由“线下”向“线上”转变。加快实施教育脱贫工程,通过互联网将发达地区的优质教育资源有效传递到贫困地区,实现扶贫由“输血式”向“造血式”的根本转变。发展互联网金融扶贫,探索依托“京农贷”等农村金融服务产品,构建“互联网+”众筹农业平台,做大精准扶贫事业。开展产业扶贫,积极响应全国工商联“万企连万村”活动,通过“农牧户+互联网+公司”模式,做强农村特色产业。实施“卫生扶贫”,落实“一减七免、四优先、十覆盖”卫生扶贫措施,做好贫困地区人口健康数据采集与整理工作,为后续健康扶贫提供决策依据。

  3。优化精准扶贫服务水平。运用新媒体技术创新社会扶贫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推动网上办事大厅,推进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的联网审批、联网备案。与卫计委、教育等其他政府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充分发掘数据资源,实现各级相关行业部门针对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的信息共享和精准扶贫业务协作。充分发挥互联网在贫困地区资源配置中的功能,整合各方资源,构建有利于消除贫困的组合机制,实现精准扶贫的全社会参与。以上海对口支援青海果洛为示范,充分利用外援力量聚焦推进精准扶贫,强化人才和智力援青,推动产业深度合作。

  专栏十二:“互联网+”精准扶贫重点工程

  ———扶贫开发综合信息平台:建立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系统、专项扶贫项目管理系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系统、扶贫培训系统,构建省级精准扶贫开发综合信息平台。通过大数据全方位、全过程监测和管理扶贫对象,逐年更新、分级管理,实现脱贫销号、返贫挂号,实现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借助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电商扶贫工程:开展电商扶贫试点,实现县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有电子商务服务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搭建电商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培训帮助贫困群众以电商创业。大力培育本省电商龙头企业,推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积极引进国内第三方大平台如阿里巴巴集团、京东集团和苏宁云商等,提升电商扶贫质量水平。

  ———产业扶贫工程:建立产业扶贫信息化平台,用“互联网+农村”的模式扶持农村实体经济。通过“农户+互联网+公司”等模式,发挥龙头产业“龙头作用”。用“互联网+”思维延伸农牧区旅游产业链,推动“旅游+”融合发展。借助互联网着力打造产业化科技示范基地,支持扶贫产业园建设。

  (十三)“互联网+”公共安全(牵头单位:省综治办;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

  结合智慧城市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建设,为进一步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集约化、联网规范化,提升青海省社会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1。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以青海省公安厅既有视频图像共享系统为核心,依托现有视频图像传输网络等基础网络设施,建设全省统一的视频监控资源调度指挥平台,完善本省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标准体系,加快关键标准制、修订,有效推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着力促进全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点位互补、网络互联、平台互通,实现视频监控网络全城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积极借鉴并运用杭州G20峰会视频安保新技术新方案,创新视频图像集成应用手段,提高视频图像信息综合应用水平。

  2。强化公共安全信息科技支撑能力。加强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代表的新技术应用,着力提高社会综合治理和信息安全保障的现代化水平。推动公安“警务云”及全省公安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数据资源挂接工作;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提升网络和计算机系统安全监测评估、监督管理和等级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规划设计并开展热力图系统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大型活动安保、处置突发事件等提供决策依据;依托现有警综平台扩大警务信息采集渠道,提升反恐、涉恐人员信息比对、发现与预警能力;夯实公安系统应急通信能力建设,按照“拉得出、联得通、打得赢”要求,圆满完成“环湖赛”等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安保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通信保障任务。

  3。强化无线电监控体系建设。推动全省无线监测网格化、铁路无线电监测专网、民航机场无线电监测专网、考试无线电保障专网、西宁地区“伪基站”侦测专网和西部短波监测站建设,确保主要城镇和地域无线电监测无缝覆盖,提升重要行业无线电应用安全,以及反恐维稳、应急处突无线通信安全的保障能力。加强重要行业专用频率保护性监测,严肃查处“伪基站”、“黑广播”、“无线干扰器”等涉及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的违法设台行为,防范打击在国家考试中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专栏十三:“互联网+”公共安全重点工程

  ———平安城市治安监控建设工程: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监理”的原则,在全省各市州县和399个乡镇开展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所有视频监控资源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中心点,通过公安视频专网汇聚到区县视频资源共享平台实现联网。

  ———视频图像集成应用创新工程:推动建设省级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数据处理分析中心,运用数据挖掘、人像比对、车牌识别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化视频图像信息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快速检索等应用。

  ———可视化指挥平台建设工程:依托PGIS平台,运用有线、无线、卫星等通信手段和北斗定位等技术,建设青海省公安厅可视化指挥平台(一期),配备适当数量的终端,选择试点单位进行推广应用。

  ———“警务云”建设工程:推进公安“警务云”建设,完善数据共享、利用,开展大数据分析、处理、挖掘,实现“互联网+”与社会综合防控体系融合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领导牵头的“互联网+”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省直单位、各市(州)政府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解决重大问题,谋划、协调、推进和督促我省“互联网+”行动的贯彻落实等工作。各市(州)、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具体措施,共同推进“互联网+”各项工作,确保“互联网+”重点行动和重点工程落地实施。

  (二)强化政策支撑。营造青海省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政策环境,为“互联网+”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在财税、土地、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的同时,综合应用政府“先建后补”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项目,推动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编制“互联网+”行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原则,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鼓励各市(州)人民政府进一步制订并出台促进“互联网+”发展的配套政策,鼓励互联网创新创业。加快推动制定“互联网+”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三)健全人才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建立多样化的人才引进渠道,制定高端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引进培养实施细则。与高校、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开展涉及“互联网+”的各级各类培训。加强融合型人才培养,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加快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设立专家委员会,引进并集聚市场急需人才,形成专家服务机制,支撑政府决策。

  (四)加大资金支持。加大财政资金对“互联网+”的扶持力度,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及撬动作用,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的基础上,努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政府支持,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和金融资本不断增加投入。构建以政府引导为主、企业投资、第三方介入、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资金主体共同参与的“互联网+”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模式。

  (五)加强安全保障。加强基础网络设施安全防护与管理,推进对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基础网络以及信息系统的安全评估与检测。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强化数据中心信息安全建设与网络舆情监测,完善网络数据共享、利用等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互联网+”与关键领域融合发展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逐步建立完善青海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为“互联网+”在我省各行业落地应用构建安全可靠的环境。

  (六)开展示范宣传。积极组织开展“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培育打造模式新颖、技术先进、成果显着、融合深入的示范地区或企业。认真总结“互联网+”融合应用成功经验并加以推广,加大我省“互联网+”行动扶持政策和行动成果的宣传力度,提升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在全省形成有利于“互联网+”发展的良好氛围。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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