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食品安全网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水果冰淇淋机”是否属于强制产品认证范围的复函(认办证函〔2015〕180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6:55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认办证函〔2015〕180号
发布日期 2015-10-14 生效日期 2015-10-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水果冰淇淋机”是否属于强制产品认证范围的函》(以下简称来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来函所述“水果冰淇淋机”通过电动机带动刀具搅拌打碎冷冻水果,从而制成冰淇淋,故该“水果冰淇淋机”应为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

版权所有: 云南食品饮料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云南食品饮料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云南食品饮料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