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食品安全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168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6:55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2015年第168号
发布日期 2015-08-25 生效日期 2015-08-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确保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避免误导消费者,保护公众健康,现就规范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不再批准以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命名的保健食品。

 

  二、对于已注册的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的保健食品,申请人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变更该保健食品名称。

 

  三、自2016年5月1日起,不得生产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的保健食品,此前已经生产的产品允许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符的,以本公告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8月25日

版权所有: 云南食品饮料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云南食品饮料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云南食品饮料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