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食品安全网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的公告(2015年第57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6:57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2015年第57号
发布日期 2015-05-12 生效日期 2015-07-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了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规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续处理工作,增强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现予批准发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

 

  质检总局

 

  2015年5月12日

版权所有: 云南食品饮料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云南食品饮料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云南食品饮料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