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食品安全网

关于发布《实施进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目录》的通知(国检监(1989)38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7:26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发布文号 国检监(1989)389号
发布日期 1989-07-28 生效日期 1989-08-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地商检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进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决定将汽车、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电冰箱(包括食品冷冻箱)、电冰箱压缩机、空调器、空调器压缩机、电视机(包括黑白及彩色电视机)和显像管等九种进口商品列入首批《实施进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目录》,现予以公布(公告见附件)。自一九八九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由国家商检局、原国家经委、对外经济贸易部、海关总署联合制订的《进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对涉及安全、卫生的进口商品实行进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由国家商检局制订《实施进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目录》(简称目录)。首次列入目录的九种进口商品是:汽车、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电冰箱(包括食品冷冻箱)、电冰箱压缩机、空调器、空调器压缩机、电视机(包括黑白及彩色电视机)和显像管。

  自一九九0年五月一日起,上述商品须获得我局签发的进口商品质量许可证书并被批准使用我局安全标志后,方能进口,中国各进口公司方准订购。

  国外厂商或代理人如欲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上述商品,应提前六个月向国家商检局(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2号,电话:5002163,电传:210076SACI CN,传真:01-5002387)申请办理进口商品质量许可证书。

  特此公告

版权所有: 云南食品饮料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云南食品饮料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云南食品饮料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