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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产品质量不能“晕晕乎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12:51:45 来源:互联网
   “年份酒”乱象、“原产地”疑云、酒精“勾兑门”、进口葡萄酒“掺假”嫌疑、白酒“塑化剂”风波……作为中国食品工业中最赚钱的行业之一,酒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热点。

  酒产品质量安全决定着整个酿酒行业的命脉,也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这是酒类产业的共识。毋庸置疑,质量安全也是消费者对酒类产品关注的核心所在。

  近期,河南郑州市食药监局组织对白酒开展了监督抽查。共抽检53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原因为酒精度检出值未达到标准规定。

  同样是在近期,山西太原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期)》。根据该局抽检信息,不合格样品为山西汲古坊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汲古坊露酒(典藏30),不合格原因为酒精度不合格。

  而在江苏省食药监局发布的2018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显示,该局抽检的酒类产品有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甜蜜素、氰化物、酒精度检出值未达标准。

  粗略统计即可发现,酒精度未达标是各地白酒产品抽检出现的主要不合格项目。酒精度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酒精度含量不合格会影响白酒的品质。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黄永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酒精度不达标主要是由于生产单位检验器具计量不准,造成检验结果存在偏差,“说简单点就是设备不够先进”。另外,酒精度不达标还有可能因为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所致。

  据了解,按照国家标准规定,酒精度与明示值的正负偏差最多为±1度。“比如说53度酒,实际出厂52.1度也是合格的,但是在上货架后放一段时间,酒精度会下降到51.9度,这就不合格了。”白酒专家邹江鹏解释说,与此同时,一些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也会导致酒精度检出值未达到标准数值的情况。

  河南省酒业协会会长熊玉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酒是中国人最喜爱的传统食品之一,覆盖面广,消费比例大。尤其是白酒,市场份额占到一半以上。但由于中国酒类生产企业多,部分中小企业质量意识淡薄,导致质量问题频频出现,且安全事件也时有发生。

  6方面质量短板须改进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宋全厚将酒类食品突出的质量问题总结为6个方面:一是食品标签标注问题;二是酒精度存在高低偏差,或是一些企业在剂量方面偷工减料问题;三是存在固形物以及微生物超标等问题;四是甜味剂的使用问题,如一些企业违规使用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等调节酒的口感;五是氰化物问题,某些原料如木薯酒精,在酿造时会生成微量的氰化物,量非常小但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六是酸酯问题。

  从历年抽检结果来看,酒类产品标签不合格问题比较突出,包括标签信息不全、标签信息真伪难辨、未标注超范围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如葡萄酒在原标签和瓶身上未标注生产日期、产品类型,啤酒未标注原麦汁浓度等;利用标签上原产地、等级、年份、灌装地等信息故意误导欺骗消费者;此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且未在原标签进行标注,导致检验监管存在“大海捞针”的情况,也给酒类产品带来质量安全隐患。

  甜味剂一直是白酒行业的灰色地带。甜味剂能够增加酒液的绵甜口感,吸引消费者购买。根据相关标准,白酒产品中禁止使用安赛蜜、甜蜜素、糖精钠等甜味剂。但在以往抽检结果来看,违规使用甜味剂的现象较为普遍。以甜蜜素为代表的甜味剂,其甜度约为蔗糖的40~50倍,是食品饮料制造业中广泛使用的甜味物质,在我国部分食品中允许使用,但国家标准规定白酒中不得添加。

  此外,白酒中被动添加糖精钠的问题十分突出,一是很多企业在生产勾调过程中,因使用含有糖精钠等甜味剂的陈香剂、除苦剂、糟香剂、窖香剂或复合调酒剂等酒用香精香料;二是部分企业因使用含有糖精钠的外购原酒,而导致被动违规。同时,还与当前白酒中、低档产品占比较大有关。

  虚假宣传等问题要重视

  业内人士指出,酒类产品作为日常消费量较大的食品,酒类行业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3方面:品牌鱼龙混杂、年份造假严重和虚假广告宣传。

  中国酒业协会发布的报告显示,目前国内有近两万多家酒企,但获得生产许可的不到一半。很多企业除了自身有数个品牌外,还普遍存在商标授权许可使用等贴牌卖断现象,为酒类市场的恶性竞争埋下了隐患。

  中国自古有“陈酒飘香”之说,酒贮存时间长,不仅增香,而且增甜。近年来,几乎所有知名和不知名的酒厂利用这一消费心理纷纷推出自己的“年份酒”。商超和专卖店货架上、电商平台的商品展示页面中,标注不同年份的各品牌白酒琳琅满目。白酒市场年份酒“造假”成了行业“公开的秘密”,此前有媒体曝光的案例显示,部分企业号称窖藏30年的白酒,生产酒厂注册竟然不足一年。

  “厂家限量促销,百年难得一遇的高端好酒跳楼价、白菜价酬宾”之类的广告语,很多消费者并不陌生,尤其在近年来白酒市场不景气的现状下,为了争夺市场,行业内很多企业悄然开展了一场广告宣传“白刃战”。

  数据显示,自新《广告法》实施以来,湖北省广告监测中心共监测酒类广告数万条次,发现部分广播电视出现以知名酒类生产企业如贵州茅台集团、四川五粮液集团等名义低价推销各类白酒。其中部分广告涉嫌以“傍名牌”或疑似新闻报道的形式误导消费者,笼统地使用“茅台集团”“五粮液集团”直销等名义,实际销售的却是贴牌低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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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food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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