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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12:51:55 来源:互联网

    一、目的

    正确对待和处理投诉,确保公司诚信形象,对客户服务进行完善。

    二、职责

    质量负责人负责主持投诉受理制度。

    三、投诉受理

    副厂长办公室设有投诉电话,在公司宣传册或名片、产品上标明,在市消费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承担。

    副厂长办公室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适宜工作。

    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对投诉事件,办公室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回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上级,在上级作出处理意见后在处理。

    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A 被投诉事由;

    B 调查核实过程;

    C 基本事由及证据;

    D 负责及处理意见;

    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办公室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每年定期组织专人进行检查。 

编辑:food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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