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0-11月组织对我市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开展了专项抽样检验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检生产、流通环节食品615批次,涉及生产、流通环节经营主体307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3606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饼干4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共抽检豆制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方便食品4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糕点6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酒类3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粮食加工品10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共抽检其他食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共抽检肉制品8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0.共抽检乳制品3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1.共抽检食品添加剂2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水产制品1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水果制品4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6.共抽检速冻食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7.共抽检糖果制品1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1,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2《2019年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检项目》。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在选购、存储食品以及就餐时注意:
(一)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要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示要求。
(二)购买后按产品储存条件储存,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生下、分层放置;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再次食用前一定要确认食物未变质,彻底加热后再食用,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
(三)食物制作过程要注意清洁卫生,制作前确认食材新鲜,没有变质;食材要洗净,刀具、案板和餐具要做到生熟分开;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做现吃,可适量加入生蒜或醋杀菌。
(四)在家做菜或外出就餐选择菜品时,应避免高油、高盐或高糖食物的摄入,养成饮食清淡的好习惯。烹饪时可使用定量盐勺控制放盐量,尽可能采用少油烹调的方式。同时,在烹调菜肴时尽量少放糖,不吃或少吃含糖量高的食品。就餐时尽量保证食物多样化,注意膳食平衡。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