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坚决维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用品
和群众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防控疫情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保护广大群众和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指导,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疫情防控用品及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省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依法经营,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相关行业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垄断价格,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三、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发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垄断价格或其它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
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应急预案,统筹安排执法力量,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计入诚信记录。典型案件要向社会公开曝光。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