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0年第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无纺布、洗手液、餐具(含果蔬)洗涤剂、湿巾、次氯酸钠、次氯酸钙、过氧化氢、乙醇等8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现予以通告。
焦作市华德瑞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次氯酸钠,游离碱含量项目实测值2.0%,标准规定0.1%-1.0%。承检机构为河南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针对该企业产品质量不合格情况,焦作市中站区市场监管部门予以立案调查,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该企业经整改,产品复查检验合格。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产品质量安全,遇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1. 无纺布等8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2. 无纺布等8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企业情况表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doc
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