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市监通告〔2021〕第2期 总第61期
春节临近,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春节前对消费量大的食品开展了监督抽检,主要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共299批次样品,抽检发现2批次样品不合格,主要问题表现在:1批次饮料质量指标不达标,1批次酒类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临夏州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不达标问题
标称和政县宁河源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宁河源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0-9-25),电导率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和政县宁河春纯粮酒专卖店销售的、标称甘肃•和政县宁河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寧河春原粮窖藏白酒(生产日期:2016-8-23),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检验项目说明
2.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春节期间食品选购消费提示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7日
附件1 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附件2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 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 春节期间食品选购消费提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