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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4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06 16:14:23 来源:互联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8大类食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糕点、蜂产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品添加剂、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罐头、豆制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方便食品、食糖、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共抽检1477批次,其中合格1454批次,不合格23批次,不合格率为1.56%。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毒死蜱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二、酒精度(乙醇浓度)

 

  酒精度即酒中乙醇浓度(体积百分比),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检验能力不足导致酒精度出现偏差;也可能是包装不严、贮运不当而使乙醇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还有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三、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可能引起消费者肠胃不适,伴有腹痛恶心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7101-2015)中规定,固体饮料,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50000CFU/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GB19643-2016)中规定,藻类及其制品,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3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00000CFU/g。

 

  四、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是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等方面有良好的效果。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恩诺沙星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

 

  五、啶虫脒

 

  啶虫脒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啶虫脒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啶虫脒在荚可食豆类蔬菜(菜豆、食荚豌豆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4mg/kg。

 

  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一种大环内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组织渗透作用,对豇豆中蓟马、豆荚螟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在豆类蔬菜(菜豆、菜用大豆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5mg/kg。

 

  七、霉菌和酵母

 

  霉菌和酵母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受霉菌和酵母污染后会使产品腐败变质,破坏产品的色、香、味,降低其食用价值,并产生真菌毒素危害人类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7-2016)中规定,食用淀粉中霉菌和酵母不得超过1000CFU/g。

 

  八、铅(以Pb计)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 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规定新鲜蔬菜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1mg/kg。

 

  九、镉(以Cd计)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

 

  十、甲基异柳磷

 

  甲基异柳磷是一种土壤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广谱、残效期长,是防治地下害虫的优良药剂。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基异柳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

 

  十一、酸价(以脂肪计)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可能会导致肠胃不适。国家标准 《黑芝麻糊》(GB/T 23781-2009)中规定,黑芝麻糊中酸价(以脂肪计)(KOH)最大限量值为5mg/g。

 

  十二、甲拌磷

 

  甲拌磷是一种高毒广谱的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害虫均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拌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拌磷在叶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

 

  十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米粉、面条等粮食加工品中不允许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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