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抽检信息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近期组织市级农产品抽检1批次,抽检合格项目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蔬菜1批次检验合格。检验机构为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