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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28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22 13:39:48 来源:互联网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ac.nifdc.org.cn/),发现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饼干3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安徽省合肥甜饵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合肥粮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豆,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二)京东喜年华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上海喜年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四洲(苏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四洲粒粒橙汁饮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三)淘宝小茜艾翼生活坊(经营者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茜艾翼食品网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兴顺食品厂生产的老北京饼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四)淘宝御品庄园(经营者为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御品庄园农特产经营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糖果糕点厂生产的夹心饼干,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天猫初吉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上海億繁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上海億繁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上海思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AiR海苔薄脆饼干(韧性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特此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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