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渔业涉及渔业生产、旅游观光、住宿餐饮及水上交通等多个方面,目前尚无专门法律法规,但有关内容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有所明确。我部为加强休闲渔业的顶层设计,已于2012年出台意见初步提出了休闲渔业的定义等,在《渔业法》修订过程中也加入了有关休闲渔业的内容。各地休闲渔业的发展程度和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且普遍处于较快发展阶段,我部目前鼓励地方政府制定当地休闲渔业管理办法,待产业发展情况相对成熟时,再考虑在国家层面出台休闲渔业管理法规。
我部正在研究拟定休闲渔船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渔港建设的标准,并着手完善《渔港管理条例》;力争建立并完善休闲渔船管理和运营模式,规划渔港休闲区建设,梳理法律法规尚未明确的休闲渔船、渔港的定义和监管职责等。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