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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抽检12类食品54批次样品 不合格1批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1 16:34:16 来源:互联网

近日,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1号)》。信息显示,近期,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12类食品54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本次抽检蔬菜制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茶叶及其制品19批次,豆制品4批次,糕点5批次,酒类8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肉制品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调味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四川冷悠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冷吃笋丁”,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检验结果为1.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大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大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大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合格-2019年第11号食品抽检信息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2019年第11号)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检验机构

备注

1

四川冷悠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自贡市大安区凤凰乡永胜村五组

四川冷悠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自贡市大安区凤凰乡永胜村五组

冷吃笋丁

200g/袋

2019年08月28日

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 ║1.4║不得使用

自贡检验检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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