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持续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建议》 收悉。经商有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2017 年,“优质粮食工程”启动实施,在推动项目落地 和品牌培育、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和 企业增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对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和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更 高水平上保障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关于加强对“优质粮食工程”实施的指导
针对你们提出的“优质粮食工程”实施覆盖面广,各地 情况差异大,没有现成经验可循等问题,以及培育多元主体、 壮大龙头企业等建议,财政部与我局在今年 6 月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与我局同时印 发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粮食质量安全检 验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和《“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 施指南》,形成“1+3”的指导性文件,充分吸纳和体现了你 们提出的意见建议。
“1+3”文件提出,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 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创新“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 法;突出需求导向,坚持主体多元,优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布局与功能;突出功能拓展,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突出品牌提升,发挥“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引领作用; 精心组织实施,形成合力推动落地见效的良好局面。围绕延 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培育壮大一批龙 头骨干企业,促进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建设和一二三产 融合发展。各地普遍反映,“1+3”文件对深入实施“优质粮 食工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二、关于完善和加强省长责任制考核
2016 年起,国务院对各省级人民政府进行粮食安全省长 责任制考核;2017 年,“优质粮食工程”分子项(粮食产后 服务体系建设、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中国好粮油”行动计 划)纳入了省长责任制重要考核内容。“优质粮食工程”是 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 重要抓手,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省长责任制考核内容, 进一步推动“优质粮食工程”顺利实施,确保取得成效。
三、关于继续支持“优质粮食工程”
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以来,在财政部的 大力支持下,实施范围从 16 个省份扩大到 31 个省份、新疆 兵团及有关中央企业。下一步,我们将按照“1+3”文件的 要求,在加强实施力度、确保实施成效的同时,进一步细化 实化相关政策举措,持续加大投入,完善扶持方式,营造良 好环境,做到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有机结合,构建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长效机制。同时,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在政策和项目资金等方面继续予以大力支持, 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更高层次、更高质量上保障国 家粮食安全。
感谢你们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