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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6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29 15:39:44 来源:互联网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95批次,涉及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29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为微生物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超标问题

 

  (一)大庆市龙凤区华联尚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健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瓜玉米糊(生产日期2019/1/1),菌落总数、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佳木斯市前进区碗碗香粥铺使用的餐盘(批号日期2019/6/19),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一)双鸭山市尖山区麦仕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达仕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蒸煮类糕点)(生产日期2019/4/14),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绥化市华辰商贸有限公司伦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望奎县新瑞马铃薯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耗子(生产日期2019/4/12),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三)佳木斯市向阳东区孙家外婆菜馆销售的面条(批次日期2019/8/6),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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