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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二十二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09 09:25:24 来源:互联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6号),涉及我省1家经营单位、1家网络销售平台。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猫(网店)销售的海带结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猫阿一波旗舰店(经营者为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阿一波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晋江市经济开发区阿一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带结,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阿一波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经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该批次海带结产品为晋江市波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假冒生产,并被立案调查。

 

  (二)风险防控情况

 

  第三方平台所在地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二、浙江省永旺华东(苏州)商业有限公司杭州良渚店销售的东丸酿造淡口酱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省永旺华东(苏州)商业有限公司杭州良渚店销售的、标称上海加产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东丸酿造淡口酱油(原产国:日本),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标示值。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8月27日向永旺华东(苏州)商业有限公司杭州良渚店送达了编号为911900000910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督促经营单位配合生产企业做好产品召回工作。该超市购进不合格批次“东丸酿造淡口酱油”120瓶,已销售30瓶(包括抽样11瓶),库存90瓶,当场对不合格批次“东丸酿造淡口酱油”进行了下架。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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