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2期)。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5期)涉及镇江市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常州市天宁区兰陵梓萁副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丹徒区辛丰香逸食品厂生产的广式百果味月饼及广式水蜜桃味月饼2批次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生产日期(批号)均为2019-06-20。
(二)核查处置情况。丹徒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0月15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丹徒区辛丰香逸食品厂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企业生产问题批次食品各100公斤,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工人操作不当。整改措施为加强培训,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操作。丹徒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规对企业作出罚没56200元人民币处罚决定,决定书文号为徒市监案字(201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