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卧龙饮品厂抽检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产品为卧龙山泉,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生产日期为2019年7月11日。
(二)产品控制情况。2019年8月4日,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2019年8月8日,向该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调查,发现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卧龙饮品厂生产的卧龙山泉(生产日期:2019年7月11日)共计336公斤。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生产、销售记录等进行了证据固定,下达了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的通知,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
(三)行政处罚情况
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卧龙饮品厂2019年7月11日生产的卧龙山泉被检测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卧龙饮品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 (威)市监食罚〔2019〕38 号。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按照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卧龙饮品厂进行了原因排查,并提交了整改报告,确认不合格原因为消毒水浓度低造成的。目前,该厂已完成整改。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厂进行复查抽样,并检验已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