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质量公告显示,共7个品种9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作为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专项接受检查、标示生产企业为山西华卫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卫药业)的2批次红花注射液不符合标准规定,原因为被检出可见异物。
公告显示,对此次抽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正在依法进行查处。
11月5日,记者致电山西华卫药业求证上述2批次红花注射液是否为该公司生产,一位销售人员接听后表示,确为该企业生产。但产品不符合规定原因,她并不知晓,并建议记者第二天再打电话询问。11月6日上午,记者再次致电山西华卫药业,以便再次确认产品生产信息,对方接听后不久就将电话挂断。
记者查阅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发现,此次并非山西华卫药业首次被药监部门“点名”。
2018年3月,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发布了对涉嫌违法违规生产药品企业的通告,其中包括山西华卫药业。通告显示,山西华卫药业存在检验数据真实性问题,中药注射剂成品、药材、药材对照品图谱完全一样,存在套用图谱情形;已放行使用的乙醇、苯甲醇缺少红外对照图谱集,未按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进行有效红外鉴别等。
文/中国医药报社 记者 蒋红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