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报2019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省级计量监督随机抽查情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等有关要求,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短斤少两的计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省级计量监督随机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依据
此次抽查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5号)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2005),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标注(以下简称“净含量标注”)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检验(以下简称“净含量检验”)两个指标进行抽查。
(二)抽查结果
今年对化肥、农药、油漆、电线电缆、米、面粉、合成洗涤剂、牙膏、饮料、食用油、杂粮、洗发液、化妆品、小食品、包装饮用水、啤酒等16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进行了计量监督随机抽查,全省共抽查企业241家,抽查定量包装商品532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503批次,合格率为94.5%,净含量检验合格452批次,合格率为85.0%。对不合格的49家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33家,立案查处16家。
二、结果分析
(一)总体合格率
此次抽查结果表明,2019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总体合格率较去年有所提高,提高了3.4个百分点,净含量检验抽样总体合格率相比去年有所下降,下降了2.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体现在:一是有些企业主体责任不强,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并配备合格的计量器具,依法实施检定或校准。二是社会计量意识缺乏,法制计量概念不清等。
表1 近两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总体合格率汇总表
年份 | 净含量标注总体合格率 | 净含量检验总体合格率 |
2018年 | 91.1% | 87.4% |
2019年 | 94.5% | 85.0% |
(二)各地抽查合格率
从11个设区市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合格率的结果来看,各地区净含量标注合格率大都高于净含量检验合格率。其中,南昌、宜春市净含量标注合格率分别为86.7%、86.0%,低于90%;而萍乡、新余、鹰潭、吉安、抚州市净含量检验合格率分别为68.6%、75.0%、82.9%、42.0%、88.0%,均低于90%。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监管。
表2 2019年各设区市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总体合格率汇总表
抽查地区 | 净含量标注合格率 | 净含量检验合格率 |
南昌 | 86.7% | 95.0% |
九江 | 100% | 94.0% |
景德镇 | 97.3% | 97.3% |
萍乡 | 100% | 68.6% |
新余 | 100% | 75.0% |
鹰潭 | 91.4% | 82.9% |
赣州 | 98.0% | 100% |
宜春 | 86.0% | 100% |
上饶 | 92.2% | 90.2% |
吉安 | 94.0% | 42.0% |
抚州 | 96.0% | 88.0% |
(三)各类定量包装商品抽查合格率
从被抽查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合格率的结果看,农药、食用油等商品净含量标注合格率分别为76.5%、89.3%,低于90%,相对较低;化肥、大米、食用油、涂料以及其他类商品净含量检验合格率分别为88.0%、67.0%、85.7%、66.7%、87.0%,低于90%,抽样合格率较低。各地要认真分析原因,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商品加强监督管理。
表3 2019年抽检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合格率汇总表
抽查品种 | 净含量标注合格率 | 净含量检验合格率 |
包装饮用水 | 98.0% | 92.0% |
电线电缆 | 100% | 93.9% |
化肥 | 100% | 88.0% |
大米 | 99.2% | 67.0% |
农药 | 76.5% | 94.1% |
食用油 | 89.3% | 85.7% |
小食品 | 97.1% | 93.2% |
饮料 | 97.6% | 100% |
啤酒 | 100% | 90.0% |
涂料 | 100% | 66.7% |
调味品 | 100% | 100% |
油漆 | 100% | 90.9% |
其他 | 90.7% | 87.0% |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监管,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要充分认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管工作常抓不懈的思想。按照《江西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双随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名录库,完善抽查人员名录库,明确检查规则,规范检查工作流程,为下一步开展随机抽查做好相关准备。
(二)有效引导,进一步推动企业完善计量管理制度。对净含量标注不合格的企业,要帮助企业正确了解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的具体要求,解决净含量标注不合格的问题。对净含量检验不合格的企业,要分析不合格的原因,加强定量包装商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引导其按照要求组织生产,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保证体系,合理配备和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并督促企业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合格率较低的定量包装商品要进行后续的跟踪检查,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解决其净含量标注不规范和净含量超差的问题。对主观故意行为造成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三)鼓励支持,进一步贯彻落实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计量领域“放管服”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将现行的“企业自愿申请+政府核查发证+市场监督”的管理模式改为“企业自我声明+政府后续监管+市场监督”的管理模式。取消计量保证能力核查,通过企业自我声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进诚信计量建设。
(四)大力宣传,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计量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宣传作用,进一步加强定量包装商品相关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增强定量包装商品企业计量法制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定量包装商品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进而提升定量包装商品的产品质量。广泛宣传计量在保障民生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计量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打造诚实守信的计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