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3月1日电 福建省闽江流域3月1日起进入为期四个月的禁渔期。禁渔期将持续到6月30日24时,禁渔范围为南平市延平区市标至福州市长乐区金刚腿的闽江干流江段。
当天,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及所属渔政执法机构相关负责人在南平市延平区福门码头集结后,乘执法船沿江开展执法巡查,宣传闽江禁渔政策法规,并调研了解禁渔期间渔民生产生活情况。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各级渔政执法机构将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同步开展禁渔政策法规宣传、水陆执法巡查和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等工作,严厉查处电、毒、炸鱼等严重破坏资源和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清理取缔违规渔具,维护禁渔秩序稳定。
此前,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布了《闽江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其中明确,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福建省闽江流域自2017年起实行禁渔期制度。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践证明,实施闽江禁渔制度有利于保住大部分鱼苗,维持闽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对福建省维护闽江流域渔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下一阶段,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禁渔期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对带头违反禁渔制度的渔船,从严从重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