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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30 13:17:28 来源:互联网

您过节,我为您保驾护航,为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让全市百姓过上和谐安全的节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四项“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示广大消费者健康文明饮食,共同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一、采购食品提示

 

一是注意查看证照。购买食品应选择证照均齐全的超市、商店和平台网店,不选择朋友圈、微店、路边摊等未经许可的无证店铺。

 

二是注意查看二维码。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应注意查看有无赋码销售,信息公示等,不选择无码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

 

三是注意查看标签标识。购买预包装食品应注意查看食品外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清楚、齐全,是否在保质期限内。购买散装食品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或隔离罩上是否有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

 

四是注意查看提示。对在贮存、运输、食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按照其要求贮存和食用。

 

  二、外出就餐提示

 

一是寻找“笑脸”就餐。在外用餐时,选择量化分级为B级以上,动态等级为“微笑”或“大笑”的餐饮店就餐。

 

二是寻找“明厨亮灶”就餐。选择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能够观察到后厨工作人员操作的餐饮单位就餐。

 

三是健康文明用餐。两人以上合餐时主动使用公筷公勺公夹,降低“病从口入”概率。点餐要科学,不选择无食用习惯及不常吃、不常见食材。慎选生食海鲜冷荤类食品,尤其是易致敏、易引发食物中毒等高风险食品。点餐要适量,不铺张浪费,崇尚节约,养成文明用餐习惯。

 

  三、外卖订餐提示

 

一是要注意查看公示的证照,抵制从无证店铺订餐行为。

 

二是就近选择量化分级为B级以上餐饮单位订餐,以缩短食物的运送时间,保证更好的质量。

 

三是送达后要认真检查包装、食品封签是否完好,并在标签注明时间内食用。

 

  四、消费维权提示

 

购买食品和外出就餐要妥善保存购物发票和相关消费凭证。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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