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关注行业,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4月29日发布,内蒙古报告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同时,农业农村部4月29日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2020年第二版及之前版本同时废止,节选其中非瘟诊断规范,不同毒性致病性有差异,强毒力毒株感染猪发病率、病死率可达100%,中等毒力毒株病死率30%-50%,低毒力毒株仅引起少量猪死亡,一起看看临床症状、剖检症状标准,具体详情如下:
内蒙古报告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4月29日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报告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
4月28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一养殖场饲养的生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疫情发生时,该养殖场存栏生猪432头,发病381头,死亡343头。
疫情发生后,当地按照农业农村部应急实施方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科学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对疫点内其余生猪和疫区内易感生猪进行扑杀,对扑杀猪和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所有生猪及其产品调出封锁区,禁止生猪运入封锁区。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开展排查、消毒。目前,疫情处置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今年以来,全国共报告发生非洲猪瘟疫情10起(均为家猪疫情),累计扑杀生猪0.21万头,疫情处于点状发生态势,未出现区域性暴发流行。
农业农村部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
为适应非洲猪瘟防控新形势新要求,强化常态化防控,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处置疫情,农业农村部在总结前期防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防控实际,组织制定了《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并印发至各有关单位,要求遵照执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及之前版本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