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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食品行业热点新闻:河南封丘“营养午餐致学生呕吐腹泻”事件;三只松鼠零食被曝发霉;“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库尔勒香梨”商标维权风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30 12:57:16 来源:互联网

食品伙伴网讯 11月,正式进入冬季。在这一个月里,食品行业热点新闻频出,“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库尔勒香梨”相继陷入商标维权风波;河南省封丘县“30余名学生餐后集体呕吐腹泻”“校长痛哭称换不动送餐公司”成为广大网友热议话题;“三只松鼠零食被曝发霉”等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征求《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1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胖哥俩、海底捞、盒马、奈雪的茶、呷哺呷哺等十余家食品企业被罚……

 

“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库尔勒香梨”商标维权风波

 

近日,“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库尔勒香梨”相继陷入商标维权风波。

 

11月16日,“焦作市几十家胡辣汤店铺”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起诉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和关注。有报道称,11月16日,焦作50多家胡辣汤店因使用“逍遥镇”仨字被告,因为这三个字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给注册了商标,商户们要想继续使用这牌子,每年要交1000元会费,不然就得赔偿3万到5万元。此消息一出,“逍遥镇”胡辣汤商标维权等相关话题迅速登陆微博热搜榜。

 

针对“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对“逍遥镇”商标维权一事,11月21日晚间,河南省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在发布的一条情况说明称,“逍遥镇”三个字在2003年,由逍遥镇政府作为胡辣汤品牌名称注册为商标。今年4月,“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了品牌保护工作。在与焦作等地经营户对接中,因沟通不充分、方法简单急切、服务培训流程操作性不强等原因,部分经营户不能理解支持,情感上更是难以接受,进而引发网友关注。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已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

 

继“逍遥镇胡辣汤”商标风波后,陕西潼关县“潼关肉夹馍”也陷入商标纠纷。11月21日,河南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们称,他们卖的肉夹馍因带“潼关”俩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想要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需缴纳99800元。随即,“卖肉夹馍带潼关俩字被告”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热议。

 

而针对“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11月23日,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表示,这次是委托律师面向全国维权,是希望大家都能加入协会统一管理,每年会费是2400元,也可以加入协会授权的专业运营公司,具体的商标使用费用,协会可以让公司把费用降低。 陕西潼关县商业局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此事影响面较广,已经引起关注,潼关县政府相关领导正在和“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工作人员开会协商。

 

针对上述纠纷,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答记者问”表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11月26日下午,潼关肉夹馍协会就潼关肉夹馍商标进行维权一事发表致歉信,宣布立即停止商标维权行为。

 

“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风波刚过,“库尔勒香梨”商标纠纷又引发关注。在河南洛阳,上百家水果商户因为卖香梨用“库尔勒”,被库尔勒香梨协会起诉侵权。

 

11月26日,新疆巴州库尔勒香梨协会发布声明称:“库尔勒香梨”商标是1996年该协会注册的中国第一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协会不存在高额加盟费,也不强制商户加入协会;该协会属于社会团体,是非营利组织,正常维权不存在起诉敛财的情况。

 

相关报道:

 

关于“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答记者问

关于近期网络“销售库尔勒香梨被起诉”情况的说明

又一起!上百家水果店因卖“库尔勒香梨”被告了!商标权之争频现,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了!

 

  河南封丘“营养午餐致学生呕吐腹泻”事件

 

近日,河南省封丘县“30余名学生餐后集体呕吐腹泻”“校长痛哭称换不动送餐公司”成为广大网友热议话题。

 

报道称,封丘县一中学30多名学生在食用了集中配送的营养午餐后出现呕吐、腹泻现象。事发后,谈及23日发生腹泻事件、25日为何仍不停止接受配餐公司配餐时,该学校校长声泪俱下地称,“不行,因为这是教育局招标的。”

 

11月25日晚,当地官方回应此事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并迅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要求县纪委、公安局、卫健委、教体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连夜开展调查工作。对负责给该校师生配餐的北京志宏恒达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供餐,待情况查明后再做处理;对身体出现不适的师生逐一进行家访;提取食品留样、呕吐物和粪便进行化验追溯,查找事件原因。

 

11月27日早晨,封丘县委、县政府发布消息,称“初步判定赵岗镇戚城中学部分学生出现餐后呕吐腹泻是一起食源性疾病事件”,相关部门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工作人员立案调查。

 

通报显示:对11月23日事件发生后,没有及时上报并负有监管责任的县教体局副局长王念四停止执行职务并立案审查调查。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教体局食管办负责人吕勇立案审查调查。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闫文峰和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王宝帅立案审查调查。对采购项目招投标过程和涉事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相关报道:河南再通报“学生餐后呕吐”:封丘多名官员被立案调查

 

三只松鼠零食被曝发霉

 

11月12日,有网友在微博发文称,“薇娅直播间买的三只松鼠每日坚果变质发霉”。无独有偶,11月13日,又有网友发文称,天猫超市买的三只松鼠手撕面包“居然发霉”,照片显示深灰色块状霉斑清晰可见。随后,“三只松鼠零食被曝发霉”等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11月15日,对于近期消费者陆续反映的多款零食发霉变质问题,三只松鼠回应称:“对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三只松鼠绝对负责到底。对于该起事件中的消费者已进行先行赔付,然后将回寄产品送检。目前最终原因正在调查中,我们将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尽快查明,及时回应外界关切。”

 

使用隔夜死蟹被罚50万 胖哥俩发声明致歉

 

11月17日,“北京胖哥俩使用隔夜死蟹被罚50万”登上了微博热搜。11月18日早间,胖哥俩通过其官方微博致歉称,已经对涉事门店进行闭店处理,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重罚。

 

据了解,11月17日,北京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民生领域“铁拳”典型案例(第四批)。其中,今年8月份被曝光的北京胖哥俩餐厅,因存在使用隔夜死蟹冒充活蟹、使用过期变质食材等行为,被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50万元,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刘某同时被罚款92805元。

 

针对市场监管部门对北京胖哥俩两家涉事门店处罚的报道,胖哥俩发布声明致歉,声明称,对于自身监管不力的问题,胖哥俩难辞其咎。食品安全是经营饮食行业的第一责任,胖哥俩在深刻检讨的同时,已经对涉事门店进行闭店处理,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重罚。目前,胖哥俩(全国)各门店均已完成“阳光厨房”改建,将后厨向公众展示,同时加强门店管理者及员工的进一步培训,在加码各项管理流程的同时,完善考核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以总部为核心、扩展到各区域的巡查监督力度,尽早发现不足。

 

相关报道:使用隔夜死蟹被罚50万 胖哥俩发声明致歉:涉事门店闭店

北京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民生领域“铁拳”典型案例(第四批)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1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1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征求《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1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结合我国食品安全发展现状,食品生产司组织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1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5日。

 

该通则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相关报道: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1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2021版征求意见稿)》与2016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比对表

 

网曝螺蛳粉中吃出“虫卵”,好欢螺两次回应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平台称知名螺蛳粉品牌“好欢螺”里吃出虫卵。11月28日,好欢螺官方微博先后两次针对此事进行回应。

 

11月28日凌晨,好欢螺发布关于“好欢螺食品质量事件”致广大顾客说明函,回应称干料包、菜包等均经过巴氏灭菌消毒处理,完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经过权威认证。并表示商业诋毁时有发生,此次事件发酵迅速超乎常态,将针对事件进行核查,若幕后存在推动将依法维权。

 

当日晚间,好欢螺官方微博又发布“好欢螺食品质量事件”调查进度说明,回应称,好欢螺已成立食品安全专项调查组,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涉事批次产品进行全链条追溯等,均未发现异常。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好欢螺工厂展开调查并抽取涉事批次产品进行送检。同时表示,好欢螺官方已与投诉顾客取得直接联系。

 

相关报道:好欢螺两次回应螺蛳粉中吃出“虫卵”事件

 

吉野家回应“使用发臭肉沫”等问题:涉事餐厅非公司运营

 

近日,网上的一则视频曝出吉野家制作麻婆豆腐的肉沫已经变臭发酸,过期后的白菜、菠菜也会继续使用等问题。对此,11月29日,吉野家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称,本次视频中的吉野家餐厅并不在公司运营范围内。并表示即日起,在公司运营的吉野家餐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据了解,11月29日,据视频博主@内幕纠察局 微博爆料,其最近暗访吉野家,吉野家宣称给予顾客最新鲜、最高品质的食品,售卖“最好的牛肉饭”。实际中,不仅新鲜难以保障,就连过期后的白菜、菠菜也会继续使用。制作麻婆豆腐的肉末已经变臭发酸,油类没有检测标准,旧油添加新油继续使用,油质严重发黑,后厨卫生也令人担忧。随后“吉野家使用发臭肉沫”等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

 

11月29日,吉野家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称,日前,有关“使用发臭肉沫”等问题的曝光视频,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吉野家在此说明,吉野家在中国市场分属不同的运营公司,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东北三省的吉野家由合兴餐饮集团运营。本次视频中的吉野家餐厅并不在公司运营范围内。但是,食品安全始终是合兴集团经营与发展的头等大事,公司已安排主要领导牵头成立自查工作组,即日起,在公司运营的吉野家餐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每一份提供给顾客的产品都是让您放心的产品。

 

相关报道:被曝“使用发臭肉沫”等问题,吉野家回应:涉事餐厅非公司运营

 

海底捞将关停300家左右门店

 

11月5日晚间,海底捞发布公告称,集团已决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逐步关停300家左右客流量相对较低及经营业绩不如预期的海底捞门店。其中部分门店将暂时休整、择机重开,休整期最长不超过两年。公司不会裁员并会于公司内妥善安顿关停门店的员工。

 

同时海底捞宣布开展“啄木鸟”计划,由海底捞执行董事兼副首席执行官杨利娟全权负责,持续关注经营业绩不佳门店,重建并强化部分职能部门,恢复大区管理体系,强化内部管理和考核机制,收缩业务扩张,期望进一步改善公司经营状况。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境外注册管理办法》公布

 

10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87号公告,公布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境外注册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境外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已完成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手续;建立完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过程持续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进口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协定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诚信自律、规范经营,且信用状况非海关失信企业;一年内未因企业自身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被进口国(地区)主管当局通报。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境外注册时,应当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登陆“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向住所地海关提出申请,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企业申请书;企业承诺持续符合进口国家(地区)注册要求的自我声明和自我评估报告;企业生产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厂区布局图、车间平面图、人流/物流图、水流/气流图、关键工序等)、生产工艺等基本情况;企业建立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文件;进口国家(地区)要求的随附资料。

 

获得境外注册的企业,应当每年就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进口国家(地区)注册条件进行自我评定,并向住所地海关报告。此外,还应当接受进口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和海关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此外,本办法所称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不包括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储存企业。

 

相关报道: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7号(关于发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境外注册管理办法》的公告)

解读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境外注册管理办法》

 

  《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1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就《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为规范指导肉制品生产许可工作,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细则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企业生产卫生规范》(GB 19303)及其他与肉制品相关的强制性标准结合使用,适用于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相关报道: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海底捞、屈臣氏、盒马、奈雪的茶、呷哺呷哺等十余家食品企业被罚

 

海底捞一分店因过期豆花被罚2万

 

近日,因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上海捞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同济路分公司被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处罚文书显示,执法人员在现场抽查时,在厨房配菜区的出菜机中查见 1 盒过期“捞派豆花”,出菜机电脑系统显示已过期。上述过期食品未标明不再使用。

 

屈臣氏分店因销售过期酸奶被罚5000元

 

近日,上海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闵行都市路分店新增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因其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具体处罚事由为: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安幕希酸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构成了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涉嫌经营重金属超标的食品 盒马被罚款5万

 

近日,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增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处罚结果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万元。

 

上海奈雪的茶分店销售过期蛋糕,被罚款5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因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上海奈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西路分公司10月25日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该公司为奈雪的茶下属公司。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9月4日,消费者通过“奈雪的茶”微信点单小程序购买霸气葡萄罐子蛋糕一个,购买时蛋糕已超过标签上的保质期。

 

称凉茶能预防新冠 香雪制药孙公司被罚30万

 

11月7日,香雪制药发布公告,孙公司香雪医药于近日收到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香雪医药无法提供材料证明“粤抗1号”瓶装凉茶有居家预防疫情的作用,违反广告法,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30万元。

 

迪士尼因蛋糕有异物被罚7万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迪士尼关联公司上海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万元。具体处罚事由为,当事人在“皇家宴会厅”内出售给消费者的一份蛋糕上附有异物。

 

魔爪饮料因无法就近兑奖被罚20万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显示,11月11日,魔爪能量饮料关联公司猛事特饮料(上海)有限公司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当事人未对兑奖点信息的准确性进行甄别及无法约束兑奖点履行兑奖义务,致使在全国有部分中奖者无法在附近兑奖点完成兑奖。

 

百威广告含碰杯饮酒动作被罚25万

 

近日, 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新增行政处罚信息,因广告中含饮酒动作被罚25万元。详情显示,当事人为宣传活动,曾发布一篇广告长图文,在广告中出现了碰杯后的饮酒动作。

 

呷哺呷哺上海一门店被罚5000元

 

11月1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关于呷哺呷哺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第九十八分店涉嫌经营菌总数落超标自制饮料案。因抽检的“茉香奶绿”口味饮品菌落总数不合格,呷哺呷哺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第九十八分店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20元,罚款5000元。

 

贝瑞咖啡虚假宣传遭罚30万元

 

近日,贝瑞咖啡关联公司集享贝瑞(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因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经查明,贝瑞咖啡的销售产品BELRAY挂耳咖啡组合(滤挂式)外包装盒上有“贝瑞首选咖啡的5S标准:严控养豆期,严控养豆14天”的内容。上述内容的行业内含义是咖啡豆烘焙后有14天醒豆期,豆子自然排放二氧化碳。实际上,根据上述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咖啡豆焙炒后暂存24小时后开始研磨粉碎,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行为。

 

上海联家超市销售过期食品被罚5万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浦江店因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被罚款5万元,处罚单位为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违法事实为,2021年5月,执法人员发现该店食品货架上摆放有17袋超过保质期的士力架食品。从食品过期的第一天至案发,当事人共销售了2袋,违法所得共计15.295元。

 

胖哥俩肉蟹煲因缺斤少两再被罚逾39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11月10日,胖哥俩肉蟹煲关联公司北京阳与正餐饮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因其海蟹的重量均与宣传内容存在明显差距,内部规定也与其宣传内容不符,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被责令改正并罚款39.9万元,处罚单位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橙心优选违反广告法被罚30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日前,北京奥瑞吉商贸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万元。主要违法事实为:当事人在“橙心优选”App上发布商品图片、文字、价格等广告内容,在2021年4月至5月,有6名消费者反映在该平台上下单、付款成功,但当事人都以分拣错误、商品货损、丢货、团长分错等原因未给消费者发货,也未补发并取消订单。

 

庄园牧场子公司东方乳业因产品抽检不合格被罚

 

日前,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西安东方乳业生产的1批次饮品,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立即整改违法行为,无害化销毁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同时没收违法所得3600元,并处5万元罚款。公告中称,西安东方乳业已制定召回计划对涉案批次食品进行了公告召回,同时进行了内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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