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月5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1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
其中,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为六安市裕安区徽州茶坊销售的、标称六安市裕安区白马寨茶叶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六安瓜片茶,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氰戊菊酯(fenvalerate)是一种中等毒性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主要用于棉花、果树、蔬菜等作物,防治鞘翅目、双翅目、单翅目、半翅目、鳞翅目和直翅目害虫。作用方式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S-氰戊菊酯(S-fenvalerate),又称顺式氰戊菊酯,其药效特点、作用机理和防治对象与氰戊菊酯相同,但其杀虫活性比氰戊菊酯高出4倍。
还有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为淮南市田家庵区陆松燕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美侯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味西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此外,还有1批次餐饮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合肥市包河区亮姐早餐店加工自制的炸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含铝的食品添加剂,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起到膨松剂、稳定剂作用,如超范围或超量使用会产生铝残留。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亳州、淮南、六安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相关报道: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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