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月21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4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4大类食品1340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合格1328批次,不合格12批次。其中,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8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
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8批次,涉及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8批次,涉及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问题。其中,5批次食品检出铝的残留量不合格,分别为福州市仓山区渔美味小吃店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晋江市梅岭日天麻辣烫小吃店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南安市水头镇陈志红小吃店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4日),南安市水头镇韵师小吃店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4日),漳州市芗城区陈平豆花店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4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油炸面制品,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
此外,还有3批次餐饮具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分别为厦门市集美区韩之味餐饮店的碗(消毒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厦门市集美区詹文彬饮食店的餐盘(消毒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漳州市芗城区隆江餐饮店的消毒餐盘(消毒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是洗洁精、洗衣粉等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其主要成分是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 )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合格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涉及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问题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涉及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泉州市丰泽区新天意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2日),腐霉利不合格;惠安振兴福德龙超市销售的活花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7日),沃尔玛(厦门)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金山路分店销售的来自厦门合顺昌贸易有限公司的梭子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镉(以Cd计)不合格。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作物灰霉病、菌核病、褐腐病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腐霉利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长期食用腐霉利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此外,还有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1批次,为标称福建中盛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3月12日生产的木薯粉,菌落总数不合格。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7-2016)中规定,食用淀粉一批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04 CFU/g。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温度等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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