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2月26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6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糕点、蛋制品、食用农产品、特殊膳食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保健食品17大类食品268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635批次,不合格样品48批次。
1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驻马店市新百家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濮阳市中原路绿城超市颐和店销售的1批次散称韭菜,安阳市亿家生活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开封兆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焦作市世纪华盛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渑池县鸿泰量贩黄河路店销售的1批次一级韭菜,腐霉利超标;郑州高新区梁杰海鲜活鱼店销售的1批次小河虾,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怪鲜水产品销售店销售的1批次小河虾,郑州高新开发区宏达海鲜活鱼店销售的1批次小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新乡新一街宝龙城市广场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鄢陵县鼓楼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精品后腿,磺胺类(总量)超标。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腐霉利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种植过程中为控制病虫害超量使用或不遵循安全间隔期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 mg/kg。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明确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由于4-氯苯氧乙酸钠可减少豆芽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使豆芽更加肥嫩、粗壮,提高豆芽的产量,仍有违规使用现象。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因与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1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1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郑州市管城区运好来饼业商行销售的标称郑州喜利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无蔗糖蛋糕(火龙果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宜阳盛德美店销售的标称莱州市益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老醋海蜇头,郑州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真味胡辣汤豆沫馆销售的1批次油馍头,灵宝市战强豆腐菜馆销售的1批次油馍头、1批次油饼,郑州市二七区老中街刘记羊肉汤馆销售的1批次油炸韭菜丸子,渑池县二印哨子面饭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洛阳市洛龙区芦刚汉包子铺销售的1批次油条,范县小笼包门市部销售的1批次油条(自制)、1批次油馍头(自制),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超标;荥阳市广武镇闫村凌菲超市销售的1批次圆面条、1批次细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遂平县常庄一家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河南明辉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枸杞,二氧化硫超标;河南美道家实业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绿豆芽,亚硫酸盐(以SO2计)超标。
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固化剂、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很多国家如美国、欧盟成员国、澳洲、新西兰、日本和我国等都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油炸面制品、焙烤食品,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另外,《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应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铝的残留量应不超过500mg/kg。铝主要是海蜇腌制加工过程中添加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引入,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海蜇腌制过程中加入明矾可以增加海蜇的脆性口感和去掉海蜇内的沙子。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厂家为护色、防腐、漂白而超限量使用。
亚硫酸盐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的残留。《豆芽卫生标注》(GB 22556-2008)中规定,亚硫酸盐(以二氧化硫计)≤0.02g/kg。一些不法商贩法律意识淡薄,采用不正当手段向豆芽菜中添加低亚硫酸钠(又名保鲜粉),亚硫酸钠是亚硫酸盐的一种,其目的是使菜质色泽鲜、嫩白、无褐变,保质期长。长期食用违规生产的豆芽,对健康会产生一定影响。
1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新郑市尤广涛桶装水销售部销售的标称新郑市冰爽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冰爽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原阳县新城区味哆哆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上海至臻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台州市亲之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爆米花(膨化食品),大肠菌群超标;南阳市宛城区袁记串串香范蠡路店使用的1批次圆盘子,郸城县阿田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餐具碗、1批次复用餐具杯子,济源市济水小龙坎老火锅(济源店)使用的1批次杯子,大肠菌群不合格;郑州市全日鲜生活便利店有限公司恒兴佳苑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绿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咸鸭蛋(熟),菌落总数超标;开封兆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天芝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酸奶坚果燕麦片(复合麦片),红薏恋旗舰店(经营者为郑州红薏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红薏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皇曼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混合水果燕麦片,红薏恋旗舰店(经营者为郑州红薏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皇曼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黑芝麻核桃黑豆桑葚粉,霉菌超标;康纳保健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河南省康纳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甘肃太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兰州科林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润枝牌润芝胶囊,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超标。
铜绿假单胞菌在自然界分布广泛,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都有其存在。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原辅料带入,或者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引入,或者是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等有关。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或餐饮具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复用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原因导致。
霉菌是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受霉菌污染后会使产品腐败变质,破坏产品的色、香、味,降低其食用价值。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有可能与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超标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超标,分别为郑州龙之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凉调皮冻,郑州市金水区小吴臊子面店销售的1批次凉调皮冻,郑州市金水区国磊猪蹄店销售的1批次凉调皮冻,铬(以Cr计)超标。
铬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铬在肉及肉制品中限量为1.0mg/kg。
出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9批次食品上不合格名单,分别为新蔡县兴爱家商贸有限公司孙召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雅利辉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炸香鸡味(膨化食品),酸价(以脂肪计)超标;信阳亚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潢川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淮北顶大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倍鲜土鸡精,呈味核苷酸二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南阳市宛城区袁记串串香范蠡路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延津县司寨乡红岩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豫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高粱酒,酒精度不合格;商丘嘉美实业有限公司袁山店销售的标称青县弘润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精品羊肉,驻马店市喜盈门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黄河三角洲畜产品购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牧安乐羔羊肉(生),克伦特罗不合格;。民权县孙六镇军霞家家福超市销售的标称安阳市顺民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味极鲜酱油(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遂平县常庄镇爱心百货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驻马店市众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土鸡鸡精 ,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不合格;郑州奥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州大港天明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陕西大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丝可培牌桑蚕参胶囊,格列本脲不合格。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安阳、新乡、焦作、濮阳、许昌、三门峡、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信阳、济源、滑县、新蔡、固始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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