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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发布关于乳及乳制品的卫生证书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8 16:07:44 来源:互联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5月12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药生食监发0512第1号通知,基于《食品卫生法》及相关省令的修改,进口的乳及乳制品必须有出口国政府发行的卫生证书。该规定从6月1日起实施。

 

目前日本可接受卫生证书的国家有33个,并在附件中规定了卫生证书的样式。从其他国家提交进口申报的话,需要与通过生活卫生·食品安全策划课检疫所业务管理室与生活卫生·食品安全策划课联系。

 

进口下列乳及乳制品必须随附卫生证书:
 

生乳、牛乳、特殊牛乳、生山羊乳、杀菌山羊乳、生绵羊乳、成分调整牛乳、低脂肪牛乳、无脂肪牛乳、加工乳

乳制品

淡奶油、黄油、奶酪(不包括再制干酪)、浓缩乳清、浓缩乳、脱脂浓缩乳、无糖炼乳、无糖脱脂炼乳、加糖炼乳、加糖脱脂炼乳、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奶油粉、乳清粉、浓缩乳清蛋白粉、酪乳粉、加糖乳粉、发酵乳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西班牙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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