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22年1月3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消息称对波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地附近的家禽及其产品的进口实施临时进口禁令。
由于波兰瓦尔米亚-马祖里省伊瓦瓦县,大波兰省的科沃县、奥斯切舒夫县、肯普诺县、奥斯特鲁夫县和沃尔什滕县,西里西亚省的扎维尔切县和别尔斯科县,库亚维-波美拉尼亚省伊诺弗罗茨瓦夫县以及罗兹省波德登比采县暴发H5N1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新加坡将对疫情受影响地区周围10公里内的家禽及其产品的进口实施临时限制。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禽流感病毒灭活要求热处理的家禽产品不会受到进口限制的影响。
为方便其他家禽和家禽产品的通关许可,在进口家禽及产品时,随附的兽医健康证明书还应包括以下额外证明:
a .高致病性禽流感( HPAI )以及H5和H7低致病性禽流感( LPAI )是出口国应通报的疾病。
b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 )的定义,肉类来源的禽类未接种H5和H7亚型禽流感疫苗。
c .家禽肉和肉制品不是源自波兰受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区附近的禽类。
d.肉类来源的家禽是在波兰出生、饲养和屠宰的,或者是从具有同等家禽健康状况的国家合法进口的日龄雏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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