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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农水产品的原产地标示相关法律实施规则》部分修改草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5 16:29:07 来源:互联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2月19日,韩国海洋水产部发布了第2019-331号公告,拟修改《农水产品的原产地标示相关法律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在附表4. 《经营场所及集体食堂的原产地标示方法》中各类产品的标示方法相关规定里增加金枪鱼、鮟鱇鱼、短蛸,其原产地以韩国国内产(国产)、远洋产及外国产区分。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20年4月30日。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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