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食品安全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不再对食品添加剂委托加工生产实行备案的公告(2014年第46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7:00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2014年第46号
发布日期 2014-09-15 生效日期 2014-09-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决定不再对食品添加剂委托加工生产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再对食品添加剂委托加工实行备案管理。

 

  二、委托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的,被委托方应当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要求进行标识标注。

 

  三、对委托加工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依照《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年9月15日

版权所有: 云南食品饮料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云南食品饮料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云南食品饮料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