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0号),涉及我区1家个体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通辽市科尔沁区永安路大家购生鲜超市经营的鸡蛋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鸡蛋;生产日期:2019年6月13日;抽样基数:10公斤;检验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量与环丙沙量之和计); 检验机构: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通辽市科尔沁区永安路大家购生鲜超市共购进鸡蛋210公斤,无库存,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1722元,监管部门已责令该超市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
二、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