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水产制品、食品添加剂、蜂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无糖食品、水发产品、其他类别[即食鲜切果蔬、工业化豆芽、食品用预拌(料)粉、冷链即食食品]、饮料、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13类食品97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962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水产制品108批次,全部合格;食品添加剂44批次,全部合格;蜂产品30批次,全部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18批次,全部合格;无糖食品6批次,全部合格;水发产品4批次,全部合格;其他类别[即食鲜切果蔬、工业化豆芽、食品用预拌(料)粉、冷链即食食品]138批次,全部合格;饮料52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2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9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北京赛奥华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2.标称山东省茌平县鲁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三胜百味副食经营部经营的乌鸡,磺胺类(总量)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3.北京家香渔缘民俗饭店经营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4.北京永祥居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香芹,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北京井森万源餐厅消毒、使用的菜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标称天津市同旺食品厂生产,北京迪亚慧莲生活超市经营的水晶糖蒜,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天津市同旺食品厂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该批次水晶糖蒜产品为涉嫌假冒生产,并被立案调查。
7.标称双汇集团·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密云店经营的卤牛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双汇集团·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不合格原因提出异议,经生产企业所在地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该批次抽检不合格是由于流通环节制冷系统故障导致。
8.标称唐山伊盛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绿兴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肉,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发现,其中克伦特罗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唐山伊盛实业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对该异议予以认可,不合格样品不能确定为唐山伊盛实业有限公司产品。
9.北京市银喜鹊山庄经营的金鳟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0.北京市朝阳公牛火锅餐厅分店经营的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11.北京海宫通水产品商行(北京大红门京深海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经营的兰花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2.北京丁记老邻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鸡蛋,多西环素(强力霉素)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