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9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期)。据通告,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盐、调味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类食品65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5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不合格食品涉及菌落总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遵义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高原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牛肉干(五香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红花岗区红军街杨朝霞副食店销售的、标称贵州旭阳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旭阳辣子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红花岗区红军街王国太老谢氏蛋糕店销售的、标称遵义市四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谭幺爸卤豆干(五香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遵义市榕树岛内价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大连路时代天街店销售的、标称贵州省习水县金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苕丝糖,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遵义市、安顺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遵义市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1 | 遵义市四方食品有限公司 | 遵义市汇川区板桥镇马道子 | 红花岗区红军街王国太老谢氏蛋糕店 | 红花岗区红军街10楼1层11号商铺 | 谭幺爸卤豆干(五香味) | 345克/袋 | 譚幺爸® | 2019-8-1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 0.0606g/kg | 不得使用 | 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1 | 贵州省习水县金桥食品有限公司 |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土城镇水狮坝村 | 遵义市榕树岛内价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大连路时代天街店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大连路时代天街广场 | 苕丝糖 | 465克/盒 | 駿馬®+图形商标 | 2019-4-24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 0.59g/100g | ≤0.25g/100g | 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1 | 贵州高原颂食品有限公司 | 贵州省安顺市开发区幺铺镇新铺路 | 遵义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东欣大道处 | 香酥牛肉干(五香味) | 128克/盒 | 高原颂+图形商标 | 2019-4-17 | 菌落总数 | 1.2×104CFU/g;2.5×104CFU/g;1.0×104CFU/g;1.1×104CFU/g;1.6×104CFU/g | n=5,c=2, | 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2 | 贵州旭阳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播州区龙泉村大堰组 | 红花岗区红军街杨朝霞副食店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红军街10号楼1层9号商铺 | 旭阳辣子鸡 | 500克/盒 | 旭阳®+图形商标 | 2019-8-10 | 菌落总数 | 210000CFU/g;54000CFU/g;86000CFU/g;220000CFU/g;48000CFU/g | n=5,c=2, | 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
附件: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规定,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类除外)中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 CFU/g。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在食品生产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非发酵豆制品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造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达到延长保质期的目的,在生产加工环节超范围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进入人体后即分散于血浆和许多的器官中,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
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产品中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的过氧化值的不得超过0.25g/100g。糕点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或是产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过氧化值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