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5月24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2021年第21期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8批次,涉及调味品5批次,肉制品3批次。
5批次食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5批次食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分别为白山市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百乐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百乐牌鲜味酱油(380ml(435克)/袋、百乐商标、生产日期2020-12-19),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白山市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百乐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百乐牌酱油(295ml(335克)/袋、百乐商标、生产日期2021-01-04),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吉林市船营区胜利一家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市伊佰多食品厂生产的精肉腊肠(熏煮香肠)(200g/根、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3-03),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敦化市敦百超市渤海店销售的标称吉林市哈欧亚国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单根(咸口广式肠)(熏煮香肠)(250克/根、哈欧亚+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3-09),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敦化市敦百超市渤海店销售的标称吉林市哈欧亚国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味腊肠(熏煮香肠)(200g/袋、哈欧亚+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3-10),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规定,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除外)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2批次食品检出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
2批次食品检出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分别为九台区南山好又多连锁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盛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农家大豆酱(100g/袋、佐家+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0-10-28),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九台区城西时代好又多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盛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农家大豆酱(350g/袋、佐家商标、生产日期2020-11-04),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食用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造成损害。造成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储存过程中温度、湿度等条件控制不当,或者产品加工过程中工艺控制不当。
此外,还有1批次标称白城市戴氏酱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戴老板纯酿造老式酱油(1000mL/瓶、戴老板商标、生产日期2021-03-16),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环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0524.xls
相关报道: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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